4、采购项目预算:1,506,678元
01最低价法 03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01固定总价 02固定单价 03成本补偿 04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在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合格。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02中小企业 03小微企业 04监狱企业 05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3年12月07日 至2023年12月14日, 每天8:30至17:00, 在https://ggzy.hengyang.gov.cn 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https://ggzy.hengyang.gov.cn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8日 09:00(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3、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8日 09:00
4、开标地点: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陈女士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衡阳市生态环境局
(2)地 址:衡阳市常胜西路20号
(3)联系人:陈女士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省嘉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地 址:衡阳市高新区解放大道18号汇景花园二栋一单元708室
(3)联系人:唐鑫
(6)电子邮箱:/
3、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
(1)名 称: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2)联系人:新点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