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大楼蓄电池及安装二次招标公告

科创大楼蓄电池及安装二次招标公告

江苏锦汇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市科创大楼蓄电池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进行询价采购。

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产品名称

推荐品牌

技术参数要求

单位

数量

1

蓄电池

伊顿、华为、科士达、金悦诚

1.蓄电池类型为铅酸阀控免维护蓄电池,单体电压为12V,本次采用64节12V-100AH密封铅酸免维护电池,为保证蓄电池性能,要求蓄电池内阻必须低于4mΩ。

2.提供的蓄电池必须包含:电池、电池连接线、电池所需的全部连接材料。

3.电池接线端子必须满足本次采购项目的电缆接线要求。

4.安全性:蓄电池应能承受50kPa的正压或负压而不破裂、不开胶,压力释放后壳体无残余变形。

5.防酸雾性能:电池在正常工作中应无酸雾溢出。

6.安全阀要求:安全阀应有自动开启和自动关闭的性能,其开阀压应是1-49kPa,闭阀压应是1-49KP。

7.防爆性能:蓄电池在充电过程中遇有明火时内部不应被引爆。

8.蓄电池容量保存率:蓄电池静置28天后其容量保存率不低于98%。

9.密封反应效率:蓄电池密封反应效率不低于97.5%。

10.蓄电池端电压的均衡性:浮充状态24h后,各电池之间的端电压差≤160mV。

11.容量一致性:同组蓄电池组10h容量实验时,最大实际容量与最小实际容量差值≤5%。

12.过度放电:蓄电池按YT/T 799-2010 7.21节规定的方法试验,容量恢复值不小于95%。

13.蓄电池在环境温度-15℃~45℃条件下能正常工作。

14.蓄电池大电流放电:以30I10放电3min,极柱不熔断、内部汇流排不熔断,外观不出现异常。

15.外观与结构:镀层牢固,漆面匀称,无剥落、锈蚀用裂痕等现象;电池表面平整,所有标牌、标记、文字符号应清晰、正确、整齐、牢固。

16.10HR放电容量第1次循环不低于标识容量的95%,第3次循环应达到标识容量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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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上述采购要求为最低要求,不得负偏离,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供应商可自行到现场进行实地勘察,了解工程详细概况,成交供应商进场后不得以不了解现场为由提出增加费用的要求,实地勘察供应商用自理。如未到现场勘察,责任自负。

3、成交供应商须在采购人指定地点和规定时间内安装到位并调试完成,同时完成所有设备和相应网络环境的无缝对接,确保采购人正常使用。

4、报价供应商如拟投产品不在推荐品牌之列的,报价货物品牌的技术参数不得低于推荐的品牌,同时报价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12月11日17点00分之前,向采购人提供拟投货物的技术资料及相关证明材料,采购人将组织进行评审,所投品牌、型号档次等于或高于建议品牌档次的,将以补充通知的形式在相关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所投品牌档次低于推荐品牌档次的,则不予受理。投标文件中报价品牌、型号为非推荐品牌且未在规定时间内经采购单位评审通过以补充通知形式发布的,将被视作无效投标。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对于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

3、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禁止情形:

拒绝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二、预算金额、最高限价:*****.72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三、报价注意事项:

1、投标人应按照本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表格填写报价。

2、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是采购文件确定的采购范围内的全部价格体现,是为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采购范围所涉及到的一切费用。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原电池的回收费、所投产品及其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费用、安装、调试、税费及包装、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检测验收、技术支持与培训、售后服务与维保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合同综合单价(全费用综合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价格波动和各种风险因素的发生而变动。

3、投标人应详细阅读询价公告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对询价公告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2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单位。

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

采购单位:江苏锦汇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启东市林洋路500号

采购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13-********

采购代理单位: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启东市和平中路810号景都大厦北三楼

联系人:姚凤姣

联系电话:0513-********

4、报价文件构成

(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一)(如分公司参加投标的,另需提供总公司的授权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询价文件附件二格式填写,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交)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见附件三);

(4)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5)质保承诺书(按照附件四格式填写);

(6)报价表:报价表须按提供的报价样表格式填写(按照附件五格式填写),如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可附页说明。所有页面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7)产品技术偏离表:必须按提供的样表格式(附件六)填写,对货物需求一览表中的采购要求进行逐条响应,不允许负偏离,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所有页面均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注:(1)报价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以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处理。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如涉及报价人名称变更、资质证书到期换证等情况,须提供行政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

5、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请于2023年12月13日,15:30-16:00 ,送至江苏锦汇集团有限公司2206开标室进行登记(只接受直接送达),逾时则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3日16:00。

开标地点:江苏锦汇集团有限公司2206开标室

四、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根据省财政厅要求,免收投标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①被确定成交的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成交金额的10%(交纳方式:银行汇票或转账或履约保函)。

②成交供应商全部履约合同义务,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无质量、进度等问题的,采购人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

③发生以下情况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部分退还:

a.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采购单位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b.成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在成交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款,以弥补采购单位经济损失,不足的部分成交供应商另外补齐。

四、商务部分要求:

1、质量要求:供应商必须提供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符合采购需求、符合本询价公告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在供货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效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原厂质保书等,如未提供则视为验收不合格,取消其成交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质保要求:本项目要求质保一年,本项目货物必须提供一年上门服务及全免费质保等售后服务。(原厂质保期高于供应商承诺质保期的,按原厂质保期计算。自验收合格报告签字确认日起,开始进入质保期)。质保期外,须例行维护并终身维修,确保正常使用。质保期外的维修收费按国家和供应商的相关规定办理。

3、售后服务要求:在一年免费保修期内,成交供应商在接到用户单位电话维修通知后,应在4小时内到达现场,一般质量问题在24小时内负责修复,如不能及时排除故障,需提供备用设备供用户单位使用,确保不影响用户单位实际使用。供应商超时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处理故障,每次按2000元扣款。免费保修期内,同一商品、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给予全套更新。更换后的部件质保期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4、 供货与安装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历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对接完毕。如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延期的,除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外,每推迟一天加罚2000元。

5、交货、安装地点: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将货物运送至安装现场,并在指定位置安装牢固,调试到最佳状态,确保正常使用。

6、约定事项:

(1)货到指定地点经正常使用后,由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并提供产品清单、质量保证书、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必须具备的相关资料)。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提交的书面项目验收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将组织验收小组根据采购文件和供应商报价文件对供应商所供货物进行验收。如验收时发现所供货物的数量、技术参数等与采购文件不一致,采购人将向供应商签发整改通知书。供应商在收到整改通知书后七日内必须按要求整改,如再次不符合要求或逾期,采购人将视作项目整体验收不合格,终止合同履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2)如有必要,采购人可邀请相关质量监督部门对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进行验收及检测,因检测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含货物搬运、运输、检测、通讯等)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如验收或检测发现所供货物不合格,视为项目整体验收不合格,中止合同履行,扣除履约保证金并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因检测导致货物损坏的,由供应商免费补足,确保采购人正常使用。

(3)无论本文件是否以文字形式规定,供应商应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判定本项目所需的一切材料、施工、服务、材料检测等各种不可预见费用,采购方不接受任何可选择的报价,成交供应商也不得在供货、安装期间提出任何增加费用的要求,更不得减少供货项目,不得降低安装质量。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充分考虑各种因素。

五、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者成交,如有报价相同,则通过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

注:若本项目投标人不足三家或经评审后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开标继续进行;若参与投标人只有一家时或经评审后有效的投标人为一家时,采购单位可采用单一来源谈判确定成交供应商。

六、付款方式:货物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90%;余款从验收合格之日算起至质保期满,经采购单位认可后一次性付清。

七、授予合同

1、中标(成交)通知

采购人将在“江苏锦汇集团微信公众号”发布成交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否则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签订合同

①采购文件、补充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采购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②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3、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或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记入不良信誉,同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对成交供应商作相关处理。

4、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随意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5、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询价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



江苏锦汇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科创大楼蓄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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