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却塔、加湿器、静电除尘装置、新风机等设备材料招标公告
冷却塔、加湿器、静电除尘装置、新风机等设备材料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山东省千佛山医院儿科诊疗基地暨医技手术中心楼冷却塔、加湿器、静电除尘装置、新风机等设备材料采购
招 标 人:山东省千佛山医院
报名时间:2016年3月3日至2016年3月7日8:00—16:30
报名地点: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济南市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2号楼33层)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发布招标公告,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建设地点:济南市经十路16766号。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49324.61平方米,框剪结构,地上19层(不含设备层),地下2层。本次采购的主要设备包括冷却塔2台、新风处理机组42台、静电除尘净化装置40台、加湿器42台。
招标范围:本项目所需的产品货物的供货、组装、安装指导、配合调试、保修、技术培训及相关服务等。
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为四个标包。A包:冷却塔(全不锈钢);B包:新风处理机组;C包:静电除尘装置;D包:加湿器。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投报一个或多个标包,兼投兼中。
以上信息以招标文件描述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具备资格:
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产品生产资格及履行合同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013年1月至今供应商有类似货物供货业绩(代理商投标的,供货业绩指代理商业绩)。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3报名需交验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相关产品检验(测)报告原件(如为代理商可提供的复印件但须加盖厂家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原件;
(4)生产厂家针对该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代理商提供);
(5)2013年1月至今类似产品供货业绩合同原件(至少提供一个;代理商投标的,供货业绩指代理商业绩);
(6)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1套,简单装订。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6.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省千佛山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经十路16766号 地 址:济南市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2号楼33层
邮 编:250001 邮 编:250001
联系人:刘欣 联 系 人:闫光明
电 话:188*****067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邮 箱:sdjzyan@126.com
网 址:www.sd-bi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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