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坪县人民医院新冠救治能力提升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佛坪县人民医院新冠救治能力提升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新冠救治能力提升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文件发售期限内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在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9层工程咨询中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2月18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ZH2023-CS-2556-001

项目名称:新冠救治能力提升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佛坪县人民医院新冠救治能力提升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7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75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视频喉镜、监护仪、新生儿脉氧仪、注射泵招标、麻醉机技术、胎心监护、除颤仪、输液泵、支气管镜技术参数 、高端插件式监护仪、呼吸机、12道心电图机、胰岛素泵、动态血压检测仪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1,750,000.00 1,75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天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坪县人民医院新冠救治能力提升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坪县人民医院新冠救治能力提升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磋商;3.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合法授权人授权委托书; 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3.3供应商为经销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磋商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供应商为制造厂家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磋商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磋商产品须在其生产范围内);3.4磋商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3.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6需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2月08日 至 2023年12月14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文件发售期限内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在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9层工程咨询中心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1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21层第七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12月1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21层第七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1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2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3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1.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信息产业部 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质检总局 认监委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

1.5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2、项目概况:新冠救治能力提升需采购视频喉镜、监护仪、新生儿脉氧仪、注射泵、麻醉机、胎心监护仪、除颤仪、输液泵、支气管镜 、高端插件式监护仪、呼吸机、12 道心电图机、胰岛素泵、动态血压检测仪等医疗设备,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发售期限内购买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在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9层工程咨询中心现场获取。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坪县人民医院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佛坪县袁家庄镇黄家湾路8号

联系方式:09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九层

联系方式: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昱晨、徐丹丹

电话:029-********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2月0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疗设备 提升 新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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