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总服务有限公司机关食堂厨房设备设施综合维保项目采购公告
铁总服务有限公司机关食堂厨房设备设施综合维保项目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项目为铁总服务有限公司机关食堂厨房设备设施综合维保,采购人为铁总服务有限公司,通过竞争性谈判形式选聘食堂厨房设备设施专业维护保养服务队伍。
2.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机关食堂厨房设备设施综合维保
2.2项目编号:JGST2023-03
2.3项目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序号 | 分项 | 单位 | 数量 |
1 | 灶具设备 | 台 | 35 |
2 | 排油烟设备 | 套 | 9 |
3 | 制冷设备 | 台 | 89 |
4 | 小型厨房设备 | 台 | 254 |
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机关食堂厨房设备设施明细表》
2.4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3.2投标人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中标后必须开具国家规定适用税率增值税专用抵扣发票。
3.3投标人必须是“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注册供应商。(注册成功后用户登录状态必须为复核通过。新用户按照“国铁采购平台”《用户注册及说明》进行注册)。
3.4存在以下行为的投标人将被限制参与本项目:
3.4.1.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在近一年内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4.4投标人因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
3.4.5投标人因存在不良行为被国铁集团限制参与物资采购(以“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供应商处理通报查询结果为准);
3.5投标人被列入国家铁路局、国铁集团产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不合格名单。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商务技术
4.1报价为含税价格。
4.2具体维保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附件2《机关食堂厨房设备设施综合维保内容及技术要求》。
4.3签订维修服务合同一年,合同样本详见附件3。
4.4 中标人需交纳履约保证金5万元,合同结束后30日返还,合同期间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5.报名/采购文件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请在国铁采购平台上报名(https://cg.*****.cn)。报名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时-18时)
5.2报名/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2月7日17时00分至2023年12月1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工作日内)。本采购文件,详见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供应商登录报名成功后,在公告内自行下载附件“采购文件”。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重新报名。
5.3供应商可登陆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公告】---【帮助中心】,下载【用户使用手册】。
6.供应商勘察现场
2023年12月18日8:00至2023年12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工作日内)组织供应商踏勘现场,具体进场时间另行通知。
7.报价文件递交
7.1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8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0号(包括纸质版文件一份,电子版文件一份,电子版文件以PDF和Word文档格式分别存储,PDF格式电子文本应为带有签字、盖章的报价文件扫描件,内容及顺序须与报价文件纸版完全一致。报价文件与电子文件密封递交并加盖公章,无公章密封视为无效文件。封皮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价单位名称、报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不接受邮寄递交。
7.2递交报价文件内容:
7.2.1报价文件中须包含公司报价商品的经营资质,具备维保能力,满足维保服务的技术条件等内容。
7.2.2递交报价资料还须包含以下证明材料的扫描件: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均需要加盖公司公章)、燃气设备安装维修资质等。
7.2.3递交的《报价函》需加盖公司公章。
7.2.4报价人具有近三年以来同类厨房设备设施维保服务业绩,并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用户证明。
7.2.5逾期送达或未按上述要求(包含材料不全)提供的报价文件,采购人默认为不合格报价材料。
8.选聘方式和评审办法
8.1本次选聘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最终成交单位。
8.2排除不符合本公告所列资格条件、超过最高限价报价和涉嫌不正当竞争的恶意低价报价单位后,经评审的合理报价中最低价者确定为最终成交单位。
竞争性谈判的时间、地点,报名截止后另行通知。
9.保证金
9.1 经审核入围谈判的竞聘单位需交纳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保证金只能采用电汇或银行保函的方式递交。除此之外以任何方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保证金只能以银行保函的方式递交。本公司仅接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名称中允许使用“银行”字样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不接受增加本公司义务、责任的有条件保函。保函有效期应不少于60日,如果保函由多页组成需加盖银行骑缝章。保函原件须在首次谈判前递交。
本公司保留核实上述保函真伪的权利,竞聘单位及保函开具银行有义务配合本公司对保函的核查,如果发现竞聘单位提供的保函是虚假、伪造、非原件的,竞聘单位的竞聘行为无效,由此给该竞聘单位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9.2竞聘单位在被确定为成交单位后拒绝与本公司签订合同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且本公司将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9.3本公司将在与成交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后5日内,向提交保函的未成交单位退还保证金。
9.4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
发票抬头:铁总服务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1*****330*******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0号综合楼三层
电 话:010-********
开户行:建行北京会成支行
10.特别说明
10.1重新选聘和不再选聘
若出现下列规定的情况时,则重新选聘:
(1)报名并提交竞聘文件的竞聘单位少于两个;
(2)所有竞聘文件或竞聘单位被评审小组否决的;
(3)所有报价均超过最高限价时;
(4)其他原因需要重新选聘的。
按上述规定重新选聘后,竞聘单位仍少于2个的,按有关规定公示、审批后,转其他方式。
10.2参加竞聘的单位和机构对各自提交的所有文书资料负责,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的,取消参评资格,已经确定为成交单位或签订法律服务合同的,本公司有权取消其资格或者解除合同,所有后果由该单位自行承担。
11.联系方式
联系人:齐先生 010-********、137*****830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0号机关食堂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上发布。
机关食堂
日期:2023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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