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高层次人才智力洽谈活招标公告

海外高层次人才智力洽谈活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浙江省外国专家局

二.单一来源编号:DYLY-2016-00285

三.采购项目名称:关于省外专局海外高层次人才智力洽谈活动单一来源采购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自行组织

五.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预算金额(万元)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备注
1关于省外专局海外高层次人才智力洽谈活动单一来源采购省外国专家局150“浙洽会”由浙江省国际人才交流协会负责有关方面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申请理由: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第十六届中国浙江投资贸易洽谈会、第三届中国海洋经济投资洽谈会、2014中东欧国家特色产品展、第十三届中国国际日用消费品博览会总体方案的复函》(浙政办函〔2014〕16号)、省领导关于2014“两会两展”产业对接活动经费预算批示(省政府办公厅公文处理单********)精神。我局按惯例在今年6月初举办“浙洽会”海外高层次人才智力洽谈活动(以下简称“浙洽会”)。历时将邀请来自美国、德国、日本等国家的25家左右外国专家组织、人才中介机构、猎头公司约30名代表参会,进行国际领先项目、技术和人才推介洽谈活动,我省的100余个企事业单位参加对接洽谈活动。整个活动分为三个部分:(一)举办浙江海外高层次人才智力项目推介洽谈活动;(二)省领导会见参会外国专家组织;(三)外国专家组织代表赴绍兴、湖州实地考察引智项目。活动预算包括:境外代表国际旅费(24万)、交通费(5万)、食宿费(10万)、布展费(10万)、翻译费(1万),共计50万元整。自1999年首届“浙洽会”举办以来,浙江省国际人才交流协会一直负责“浙洽会”的会务筹备、外交翻译、后勤保障等工作,由于协会与各国专家组织、人才中介等联系较为紧密,并掌握着一批全省急需外国专家技术的重点联系企业,且协会与省外国专家局合署办公,能够方便中外双方进行邀请、翻译等涉外联系工作。因此申请单一来源采购,采购对象为浙江省国际人才交流协会。

八.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浙江省国际人才交流协会

2、拟定供应商地址:环城西路33-2号省政府4号楼经济信息中心大楼A座3楼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序号专业人员姓名专业人员职称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1柯荣保总经理杭州博恒商务展览有限公司
2王啸谷董事长杭州畅逸商务会展有限公司
3王兰总经理宁波东锐展览有限公司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自1999年以来,浙江省国际人才交流协会一直负责海外高层次人才智力洽谈活动。其中包括:(一)邀请参会国外专家组织机构代表;(二)省领导会见外宾的翻译;(三)联系一批国家局指定的外国专家人才组织渠道;(四)全省重点联系企业需求的征集;“浙洽会”海外高层次人才洽谈活动,具有一定特殊性,不宜由外省及我省县市区单位承办。浙江省国际人才交流协会和浙江省外国专家局合署办公,位置便利,且与各国专家组织、人才中介等关系密切,能够满足整个活动的基本需要。专家组认为该项目具备唯一性,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

论证意见附件:

****************54.pdf">扫描1.PDF

十.其它事项:

1、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浙江省外国专家局

联系人:张晓霞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省府二号楼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马瑞敏、冯华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环城西路37号


一.采购人名称:浙江省外国专家局

二.单一来源编号:DYLY-2016-00285

三.采购项目名称:关于省外专局海外高层次人才智力洽谈活动单一来源采购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自行组织

五.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预算金额(万元)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备注
1关于省外专局海外高层次人才智力洽谈活动单一来源采购省外国专家局150“浙洽会”由浙江省国际人才交流协会负责有关方面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申请理由: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第十六届中国浙江投资贸易洽谈会、第三届中国海洋经济投资洽谈会、2014中东欧国家特色产品展、第十三届中国国际日用消费品博览会总体方案的复函》(浙政办函〔2014〕16号)、省领导关于2014“两会两展”产业对接活动经费预算批示(省政府办公厅公文处理单********)精神。我局按惯例在今年6月初举办“浙洽会”海外高层次人才智力洽谈活动(以下简称“浙洽会”)。历时将邀请来自美国、德国、日本等国家的25家左右外国专家组织、人才中介机构、猎头公司约30名代表参会,进行国际领先项目、技术和人才推介洽谈活动,我省的100余个企事业单位参加对接洽谈活动。整个活动分为三个部分:(一)举办浙江海外高层次人才智力项目推介洽谈活动;(二)省领导会见参会外国专家组织;(三)外国专家组织代表赴绍兴、湖州实地考察引智项目。活动预算包括:境外代表国际旅费(24万)、交通费(5万)、食宿费(10万)、布展费(10万)、翻译费(1万),共计50万元整。自1999年首届“浙洽会”举办以来,浙江省国际人才交流协会一直负责“浙洽会”的会务筹备、外交翻译、后勤保障等工作,由于协会与各国专家组织、人才中介等联系较为紧密,并掌握着一批全省急需外国专家技术的重点联系企业,且协会与省外国专家局合署办公,能够方便中外双方进行邀请、翻译等涉外联系工作。因此申请单一来源采购,采购对象为浙江省国际人才交流协会。

八.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浙江省国际人才交流协会

2、拟定供应商地址:环城西路33-2号省政府4号楼经济信息中心大楼A座3楼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序号专业人员姓名专业人员职称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1柯荣保总经理杭州博恒商务展览有限公司
2王啸谷董事长杭州畅逸商务会展有限公司
3王兰总经理宁波东锐展览有限公司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自1999年以来,浙江省国际人才交流协会一直负责海外高层次人才智力洽谈活动。其中包括:(一)邀请参会国外专家组织机构代表;(二)省领导会见外宾的翻译;(三)联系一批国家局指定的外国专家人才组织渠道;(四)全省重点联系企业需求的征集;“浙洽会”海外高层次人才洽谈活动,具有一定特殊性,不宜由外省及我省县市区单位承办。浙江省国际人才交流协会和浙江省外国专家局合署办公,位置便利,且与各国专家组织、人才中介等关系密切,能够满足整个活动的基本需要。专家组认为该项目具备唯一性,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

论证意见附件:

****************54.pdf">扫描1.PDF

十.其它事项:

1、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浙江省外国专家局

联系人:张晓霞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省府二号楼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马瑞敏、冯华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环城西路37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洽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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