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县乡镇中学食堂一卡通设备采购及平台运营服务招标公告
兴业县乡镇中学食堂一卡通设备采购及平台运营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兴业县乡镇中学食堂一卡通设备采购及平台运营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玉林市康乐路86号奥园康城花园17幢3单元14号商铺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7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JHG*******-YL
项目名称:兴业县乡镇中学食堂一卡通设备采购及平台运营服务
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人民币壹佰玖拾万元整(¥*******.00元)
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兴业县乡镇中学食堂一卡通设备采购及平台运营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依法成立(按国家有关规定需要依法登记成立的,应依法登记),具备合法资格并且符合本次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投标人。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时起至2023年12月14日18:00分;
2.发售地点:玉林市康乐路86号奥园康城花园17幢3单元14号商铺;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人民币250元(不含其他资料费),不办理邮寄,不提供电子版,售后不退;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由潜在投标人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职工]携带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①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②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留存,复印件须与原件一致。(备注: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资格)。
四、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7日15时30分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玉林市康乐路86号奥园康城花园17幢3单元14号商铺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证件提交投标文件并签到出席截标会。
4、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封装标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查询地址:、广西玉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兴业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地址:兴业县石南镇玉贵公路旁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07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玉林市康乐路86号奥园康城花园17幢3单元14号商铺
项目联系人:谭工
联系电话:0775-*******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07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项目概况
兴业县乡镇中学食堂一卡通设备采购及平台运营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玉林市康乐路86号奥园康城花园17幢3单元14号商铺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7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JHG*******-YL
项目名称:兴业县乡镇中学食堂一卡通设备采购及平台运营服务
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人民币壹佰玖拾万元整(¥*******.00元)
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兴业县乡镇中学食堂一卡通设备采购及平台运营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依法成立(按国家有关规定需要依法登记成立的,应依法登记),具备合法资格并且符合本次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投标人。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时起至2023年12月14日18:00分;
2.发售地点:玉林市康乐路86号奥园康城花园17幢3单元14号商铺;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人民币250元(不含其他资料费),不办理邮寄,不提供电子版,售后不退;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由潜在投标人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职工]携带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①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②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留存,复印件须与原件一致。(备注: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资格)。
四、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7日15时30分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玉林市康乐路86号奥园康城花园17幢3单元14号商铺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证件提交投标文件并签到出席截标会。
4、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封装标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查询地址:、广西玉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兴业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地址:兴业县石南镇玉贵公路旁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07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玉林市康乐路86号奥园康城花园17幢3单元14号商铺
项目联系人:谭工
联系电话:0775-*******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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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食堂一卡通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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