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月季宾馆地下车库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WZX-ZB-2023-075)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南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月季宾馆地下车库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
资金 56.958121 万元,招标人为南阳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月季宾馆地下车库改造包括新建墙体,分隔出单间车库,砌体包管道,天棚新建
吊顶,安装防盗门、卷帘门,原有电线改造,重新粉刷墙体,重新铺设地面等工作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月季宾馆地下车库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月季宾馆地下车库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有效的 2022 年审计报告,成立不足
一个自然年,可以提供近期财务报表);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 年 1 月份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缴
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资料(免税企业提供免税证明));
1.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2 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
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2.4 供应商须提供无行贿行为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2.5 依据财库[2016]125 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需提供查询结果
网页截图,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
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 号)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
之日。
2.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2 月 08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3 年 12 月 14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2 月 18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河南豫宛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2 月 18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河南豫宛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七、其他
月季宾馆地下车库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月季宾馆地下车库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南豫宛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获取竞争性
磋商文件,并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 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WZX-ZB-2023-075
2、项目名称:月季宾馆地下车库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69581.21 元
最高限价:569581.21 元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月季宾馆地下车库改造项目 569581.21 569581.21
5、采购需求:
5.1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河南省南阳市,本项目为月季宾馆地下车库改造工程。该工程内
容包括新建墙体,分隔出单间车库,砌体包管道,天棚新建吊顶,安装防盗门、卷帘门,原
有电线改造,重新粉刷墙体,重新铺设地面等工作内容。
5.2 项目地点:南阳市
5.3 采购范围: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约定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4 计划工期:30 日历天
5.5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
5.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有效的 2022 年审计报告,成立不足
一个自然年,可以提供近期财务报表);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 年 1 月份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缴
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资料(免税企业提供免税证明));
1.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2 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
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2.4 供应商须提供无行贿行为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2.5 依据财库[2016]125 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需提供查询结果
网页截图,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
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 号)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
之日。
2.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3 年 12 月 8 日至 2023 年 12 月 14 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2:00,下午 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河南豫宛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3、方式:现场报名
注:报名资料包含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相关资料
3)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4)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资格证书;
6)无行贿行为承诺;
7)信用报告及网页截图;
8)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现场报名时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 1 套,按所述顺序装订成册。
4.售价:500 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 年 12 月 18 日 14:30(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豫宛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五、响应文件开启
1、开启时间:2023 年 12 月 18 日 14:30(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豫宛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南阳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南阳市金融中心 1 号楼
联系人:路先生
电话:15837738002
代理机构:河南豫宛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阳市示范区鼎盛大道与白河大道交叉口南阳大剧院一楼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377-61292666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阳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南阳市金融中心 1 号楼
联 系 人:路先生
电 话:1583773800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豫宛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南阳市示范区鼎盛大道与白河大道交叉口南阳大剧院一楼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0377-61292666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