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皖0403破43号关于公开选聘安徽贝可科技有限公司专利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3皖0403破43号关于公开选聘安徽贝可科技有限公司专利评估机构的公告
关于公开选聘安徽贝可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专利评估机构的公告
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11月10日作出(2023)皖0403破4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安徽贝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可科技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作出(2023)皖0403破43号《决定书》,指定上海锦天城(合肥)律师事务所担任贝可科技公司管理人。
为依法有序推进贝可科技公司破产程序,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报请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同意后以公开竞争方式选聘资产评估机构,对贝可科技公司的专利进行评估。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安徽贝可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专利评估项目。
二、贝可科技公司基本情况
贝可科技公司成立于2019年7月29日,法定代表人为陈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MA2TYG8E1A,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企业地址位于安徽省淮南市高新区产业园,所属行业为制造业,经营范围包含:一般项目:技术玻璃制品制造;显示器件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真空镀膜加工;日用玻璃制品制造;模具制造;技术玻璃制品销售;显示器件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模具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三、资产范围
贝可科技公司名下14个专利(详细见附件)。
四、申报要求
(一)评估机构需是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或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的资产评估类入册机构,具备资产评估资质;
(二)评估机构及其执业人员近三年内在执业活动中,未受到行业自律惩戒、未被政府部门给予不良记录或者行政处罚,未被司法机关判处承担法律责任;
(三)评估机构完成工作时间应与破产清算进度要求相匹配,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工作并出具正式报告;
(四)评估机构应该明确服务报价金额(包含评估工作产生的一切费用),不得以费率形式报价,否则,视为报价行为无效。
五、提交资产评估报告的时间
具体时间与管理人进行沟通。
六、申报材料
(一)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营业执照、执业证书、资质证书复印件等;
(二)拟参与本项目人员的情况说明及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三)投标报价;
(四)其他必要的文件、资料。
七、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1日上午9时前,逾期不予接收;
2、报名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当面或以邮寄方式提交书面报名资料;
3、管理人通讯信息:合肥市蜀山区潜山南路111号华润大厦B座19层,联系人:王律师,186*****160。
八、评选规则
报名期限届满后,管理人将根据各报名机构的参选资料、机构规模、工作经验、报价等条件择优选取。
九、其他要求
(一)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加盖机构公章并密封;
(二)未被选聘的报名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所提交的申报材料不予退还。
安徽贝可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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