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教规〔2023〕5号柳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柳州市教育系统污染天气专项应急方案》的通知

柳教规〔2023〕5号柳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柳州市教育系统污染天气专项应急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新区)教育局,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社会事务局,各局属学校:

现将《柳州市教育系统污染天气专项应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柳 州 市 教 育 局

2023年12月7日

柳州市教育系统污染天气专项应急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本市所有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及幼儿园。

本方案所指污染天气,是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大于100的天气。

二、预警分级

按照污染天气的发展趋势和严重程度,本市污染天气预警划分为三个等级,由低到高顺序依次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以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为主要判断指征。

(一)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100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二)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150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2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三)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150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200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300。

三、应急响应措施

根据污染天气预警级别,应急响应分为Ⅲ级、Ⅱ级、Ⅰ级3个等级,分别对应黄色、橙色、红色预警,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主要有:

(一)Ⅲ级响应(黄色预警)

1.提醒儿童及患有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的师生适量减少户外运动。

2.幼儿园、中小学校减少户外活动。

(二)Ⅱ级响应(橙色预警)

1.提醒儿童及患有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的师生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确需外出的,需要采取防护措施。

2.幼儿园、中小学校取消户外活动。

(三)Ⅰ级响应(红色预警)

1.强烈提醒儿童及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的师生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确需外出的,需要采取防护措施。

2.幼儿园、中小学校采取停课措施。

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学校可以根据所在地区及周边空气质量状况实际,作出相应调整,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实施。

四、应急职责分工

市教育局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为成员的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安全科。

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市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实行空气质量监测信息联动,接受预警发布与解除指令后,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并按照领导小组要求,通过多种方式向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局属学校发布与解除预警信息。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幼儿园、中小学校启动或解除预警响应。

(一)市教育局职责

1.政策法规安全科

(1)建立和完善应急值守制度,明确污染天气应急应对负责人和联络员,并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确保应急信息和指令及时有效传达。

(2)接收市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解除预警指令,接到预警启动指令后立即(当天紧急启动的情况下2小时内,一般情况下4小时内)转发、传达信息,并组织落实全市教育系统污染天气应急专项方案。

(3)负责信息报送及有关协调工作。

2.思想政治教育科

做好大气污染防治的宣传教育,通过柳州教育网或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预警信息,做好宣传应对工作。

3.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

(1)指导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局属学校制定减少户外活动、停止室外体育艺术比赛活动预警响应方案。

(2)负责全市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有关户外活动、体育课、大课间活动,业余训练、体育考试测试和运动会应对安排预警响应。

(3)监督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落实应急响应措施情况,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4.基础教育科

(1)指导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制定停课预警响应方案,做好停课应对安排。

(2)监督检查中小学校、幼儿园落实应急响应措施情况,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5.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

(1)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制定停课预警响应方案,做好停课应对安排。

(2)监督检查中等职业学校落实应急响应措施情况,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二)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职责

1.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柳州市教育系统污染天气专项应急方案》制定应急方案,指导所属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做好方案制定工作和应急演练,负责组织学校做好应急管理培训,并组织预警和应急响应措施的实施。

2.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在预警响应期间督促检查所属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方案的落实情况,统筹协调停课后课程调整和学生体育竞赛、体育考试延期调整等工作,减少因天气环境原因对学生学习和体育锻炼产生的影响。

(三)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职责

1.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应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下,制定污染天气应急方案,并在接到预警指示后启动实施。

2.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在按照应急预警级别减少或停止户外运动时,要组织并指导学生和儿童在室内上好体育课及开展体育活动;在停课期间,要及时通过网络、通讯等形式,为学生提供学习计划和自学指导,并提示家长注意控制学生上网时间,并做好学生看护工作,保证学生在家安全;有留校学生的学校,应全天开放图书馆、阅览室和室内体育馆场,安排好在校留宿学生的校内生活。

3.各中小学校要在预警应急响应期间,科学合理安排好因临时停课耽误课程的调课补课,确保体育课和其他学科课时和课程计划的落实;对身体出现异常状况的学生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通知家长并及时上报上级教育部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督问责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成立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研究制定科学可行的应急方案,保证工作落到实处。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污染天气的,将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责任。各单位在应急响应终止后,对每次污染天气应急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并按照要求报送总结评估报告。

(二)严格落实责任,畅通信息报送

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社会影响面广,责任重大,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及有关科室要根据空气污染应急工作需要抓好各项任务落实,明确职责分工,保证任务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确保万无一失。在预警应急响应期间,加强应急值班,主管领导、责任部门负责人保证通讯联络畅通,及时接收和报送信息,在每次预警发布与解除1小时内按规定上报落实情况。

(三)加强宣传教育,做好引导解释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加强对预防污染天气的宣传教育,使全体干部师生及家长了解污染天气的危害程度、预警类别及应急措施内容,掌握一定的防护知识与技能。增强舆论的引导,向家长和社会做好应急措施的宣传和解释,及时做好应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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