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发电喀什地区疏附县80万千瓦光伏发电园区低碳转型+荒漠化治理一体化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新华发电喀什地区疏附县 80 万千瓦光伏发电园区低碳转型
+荒漠化治理一体化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新华发电喀什地区疏附县 80 万千瓦光伏发电园区低碳转型+荒漠化治理一
体化项目己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备案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
筹,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业主为新华(疏附)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新疆
新华水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
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BRR23-ZB1-ZB-075-013/XHST-FW-GKZB-23-0048-001
2.2 项目规模:新华发电喀什地区疏附县 80 万千瓦光伏发电园区低碳转型+
荒漠化治理一体化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
疏附县木什乡境内,距疏附县直线距离约 31 公里,距喀什市直线距离约 40 公里。
场址中心地理位置约为北纬 39°27′,东经 75°31′,场址高程约为 1527~
1651m。场址为国有未利用地,属天然牧草地,采取牧光互补方式建设光伏,地
势平坦开阔,可通过乡道 072、县道 428 和 G314 到达疏附县及周边县城,施工
及交通条件均较便利。本项目直流侧装机规模为 1034.60864MWp,规划建设 800MW
光伏发电站,配套建设 8 万 kW(16 万 kWh)电化学储能装置,储能容量按光伏
电站额定容量的 10%配置,储能时间 2 小时。储能电池采用 3.2V,280Ah 磷酸
铁锂电池。
2.3 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疏附县木什乡境内。
2.4 招标范围:新华发电喀什地区疏附县 80 万千瓦光伏发电园区低碳转型+
荒漠化治理一体化项目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厂区、储能系统、220kV 升压
汇集站及荒漠化治理范围内的勘察、初步设计(储能系统及 220kV 升压汇集站,
不含光伏厂区)、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工作及相关服务工作。
具体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岩土工程物探测
试检测监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地质编录、编制设计文件、编制设计概
算、提供技术交底、施工配合、参加试车(试运行)、编制竣工图、参加竣工验
收和发包人委托的其他相关服务工作。本勘察设计服务内容不含送出线路工程。
2.5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并同时具有工程设
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
业乙级资质。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 至 2022 年度)经审计财务会
计报表,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2018 年 12 月 1 日至今)应至少具有 1 项
已完成的装机容量 10 万千瓦及以上新能源项目勘察设计业绩。(注:①同一工程
项目至少应包含初步(招标)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工作;②须提
供可证明其工作内容的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或并网证明或发包人证明材
料扫描件,同一工程项目分阶段或工作内容签订合同的合并有效)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 中 列 入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企 业 名 单 , 未 被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注:以投标截止日查询
结果为准)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应同时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和电力工
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新能源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经历。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派勘察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执业资格。
(7)勘察设备要求: / 。
(8)其他要求: /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2023 年 12 月 8 日 11 时 00 分起至 2023 年 12 月
14 日 17 时 00 分止(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
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潜在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
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
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中国
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
服务)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
项目(××××采购项目),将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的截图作为附件上传,即
可 下 载 招 标 文 件 。 中 国 核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电 子 采 购 平 台 客 服 电 话 :
021-61592300(工作日 9:00-11:30 13:30-17:00)。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
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3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及发票领取
(1)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大写)贰佰元整(¥200.00),售后不退。
( 2 ) 支 付 方 式 : 登 录 北 京 江 河 润 泽 工 程 管 理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网 站
(http://www.chinabrr.com)完成下列操作流程:网站首页→招标公告查询到
欲报名项目的招标公告→点击该招标公告所在页面最下方的“立即投标”按钮→
跳转至江河润泽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润泽中招联合平台”)进行登录(首
次登陆须进行免费注册)→点击“寻找招标项目” →找到本项目点击“立即投
标”→选择相应标包后点击“立即购标”→选择对应支付方式进行下单支付,完
成支付 操 作后 应 保存支 付成功的 截图。“ 润泽中招 联合平台” 客服电话 :
17633091229 或 010-86397110(工作日 9:30-12:00 13:30-17:00)。只有支付
成功的潜在投标人才能获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如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
支付成功仍不能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请及时联系工作人员。
(3)发票领取:选择“我需要发票”的潜在投标人可通过“润泽中招联合
平台”自行下载发票,发票一律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
4.4 其他事项说明: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
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潜在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招标文件的;
(2)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
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
台进行提交,其他任何方式提交将不予接受。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 年 1 月 3 日 9 时 30
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
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次 招 标 公 告 同 时 在 中 国 核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电 子 采 购 平 台
( https://www.cnncecp.com )、 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 www.cebpubservice.com ) 和 北 京 江 河 润 泽 工 程 管 理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网
(http://www.chinabrr.com)上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招标人和招标
代理机构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7. 其他说明
7.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
7.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
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7.3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
子采购平台核发的 CA 数字证书,使用 CA 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
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
成投标。如因未能及时取得 CA 数字证书或 CA 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法正
常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如有)不承担任何责任。
7.4 电子投标详细操作请登录平台账号,从“下载中心”-“操作手册”中
获取《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公开)全电子》。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新华水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路 789 号城建大
厦十三楼
联 系 人:赵兰兰
电 话:13779639673
电 子 邮 件:394756548@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总部基地 18 区 11 号楼
联 系 人:赵悦、和家强、楼越佳
联 系 电 话:15811269933、18518358629、010-53105842
电 子 邮 件:7858253@qq.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赵悦
联 系 电 话:15811269933
电 子 邮 件:785825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