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浙0802破14号破产受理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2023浙0802破14号破产受理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3)浙0802破14号

本院根据申请人衢州市柯城区服务业发展中心的申请于2023年11月9日裁定受理浙江乐雷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常山恒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浙江五正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浙江乐雷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浙江乐雷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3 年12月18日前向管理人(通信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三江东路2号利时·卢森堡B座13楼;联系人:李芳,联系电话 186*****109)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提供充分的债权依据(证据原件)申报债权。前述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浙江乐雷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3年12月21日9时30分在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十四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因特殊情况需对会议形式调整的,则另行通知)。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债权人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七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破产 债权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