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具一采购
招标文件
招标人:上海中建八局装饰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名称:中国博览会会展综合体项目(北块)—酒
店精装修分包工程
招标编号:CSCEC-WZ-********36-F2-********
二O一六年二月二十三日
目录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技术规格和要求
第四部分合同条款
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
上海中建八局装饰有限责任公司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所述物资设备进行投标。
1招标编号:CSCEC-WZ-********36-F2-*******
2招标内容:洁具一
3发标时间及地点:
3.1发标时间:2016年2月23日
3.2发标地点:上海市青浦区盈港东路与涞港路交叉口中建八局项目部
4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4.1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2月26日10时
4.2投标地点:上海市青浦区盈港东路与涞港路交叉口中建八局项目部
5开标时间及地点:
5.1开标时间:2016年2月26日10时
5.2开标地点:上海市青浦区盈港东路与涞港路交叉口中建八局项目部
6招标人联系方式:
6.1联系人:丁发荣
6.2电话:186*****822
6.3传真:
6.4地址:上海市青浦区盈港东路与涞港路交叉口中建八局项目部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1工程概况1.1中国博览会会展综合体项目位于上海市西部,北至崧泽高架路南侧红线,南至盈港东路北侧红线,东至莱港路西侧红线。用地面积85.6公顷(1284亩)。总建筑面积约为139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4万平方米,建筑高度43米,建成后的会展综合体可以提供50万平方米的展览空间,其中包括10万平方米室外展场,将成为世界最大的,最具竞争力的国际一流会展综合体。本酒店项目属综合体组成部分,地上建筑面积约为6.9万平方米,地上十层,地下一层。2合格的投标人2.1投标产品必须是国内、外知名企业的产品。2.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该物资设备的生产商或获得该物资设备生产商出具授权代理书的代理商。2.3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含)。2.4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规章条例及国家相关的技术质量要求和有关规定。3投标保证金:3.1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零元(¥0.00元)。3.2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之日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到达招标人指定的以下账户: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招标人财务联系电话:。
3.3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公布中标结果后五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随即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3.4如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或与其他投标人有串通投标、陪标行为,或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常理由而未在规定期限内与招标人签署合同时,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4招标文件发售4.1人民币(大写):零元(¥0.00元)/套,售出不退。5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5.1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5.2投标人应提交自身企业的身份证明文件以及投标代表的身份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标时出具正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投标代表身份证件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生产厂家注册资金证明、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三体系认证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的公章。5.3投标人主要业绩材料及证明(近3年)。6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6.1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技术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7投标有效期7.1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30天。8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8.1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版,在每一份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电子版内容必须准确。8.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并由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8.3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人进行签字。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9.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用档案袋密封,并标明招标编号、投标货物名称及正本或副本。9.2每一密封档案袋上注明“于北京时间2015年12月24日13:30时(开标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9.3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10废标条件10.1开标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密封章的;
(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10.2评标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1)投标函未按规定格式填写或关键内容不全、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投标文件封面或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投标文件雷同或者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投标的;
(4)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
(5)投标文件未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
11合同授予11.1主要合同条件:11.1.1交货时间:11.1.2交货地点:中国博览会会展综合体项目(北块)—酒店精装修分包工程项目部指定地点11.1.3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乙方货到现场经甲方指定验收人员验收合格后30天内支付已验收合格并结算完毕货款的100%。
11.1.4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正规增值税发票。
11.1.5质量要求:详见第三部分。11.2中标人应在中标后2个工作日内按本招标文件所附《合同条款》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合同条款中实质性内容不允许修改。12招标人权力12.1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招标人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或全部投标的权力,并对所采取的行为不作任何解释。12.2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接受对单价的任何变动。12.3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自行处置。12.4中标人中标后未按规定时间办理中标手续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从其他投标人中另行选择。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
第三部分技术规格和要求
按照下货清单,复合现场技术要求。
第四部分合同条款
合同示范文本
建筑装饰工程工矿产品购销合同
上海中建八局装饰有限责任公司
购销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上海中建八局装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甲乙双方就中国博览会会展综合体项目(北块)—酒店精装修分包工程腻子粉、粉刷石膏采购事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价款(合同总价):(大写)(小写元(详见附件产品清单)
第二条、产品的名称、品牌、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等级:见产品清单。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A)项执行:
A.按国家标准执行:满足国标,B.行业标准:C.地方标准:C.企业标准:
D.甲乙双方商定的技术条件或补充的技术要求:
第三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按照甲方的要求执行,乙方完全配合,最终结算数量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产品的运输消耗由乙方承担。
2.计量单位:按照产品清单中的计量单位执行,上述单价为综合单价,包括货物费、加工费、包装费、检测费、装卸费、运输费、税金等全部价款与费税。
3.计量方法:数量按现场实际发生量,单价按照合同单价执行。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含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A)项执行:
A.乙方送货(交货前的一切风险由乙方承担,甲方签收前货物所有权和风险不发生转移);
B.乙方代货(交货前的一切风险由乙方承担);
C.甲方自提自运(出库前的一切风险由乙方承担)。
3.交货人,联系方式
4.到货地点、接货单位和接货人
A、到货地点:中国博览会会展综合体项目(北块)—酒店精装修分包工程项目部指定地点B、接货单位:中国博览会会展综合体项目(北块)—酒店精装修分包工程项目部C.接货人:丁发荣联系电话:186*****822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1、甲方通过电子邮件、书面等方式向乙方下料。
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乙方收到甲方项目部签字确认发出的下料单或计划表,于收到下料单或计划表后3天内交付完毕。
3、运输方式及保险:由乙方负责汽车运输及保险。乙方对产品货物的运输应有适当及足够的包装和保护,适合长途运输、防湿、防潮、防震、防碎、免受搬运、恶劣天气及其它情况引起的损坏。甲方只在交货地点进行最终验收,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4、交货时提供资料:乙方须在交货时除应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供货范围内的所有产品外,还应提供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产品检测报告及每批次产品货物清单、发票、检测报告、行业协会质量保证书(原件)、产品合格证(原件)等单据,乙方负责进场材料的一切备案工作及材料复检工作,所产生的的一切费用乙方自行承担,甲方给予配合。
5、乙方必须保证供货质量、数量及时间,其在交货前的一切风险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脱。卸车由乙方负责,因卸货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且不能因此延误工期。
第六条、产品货款的支付
1、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乙方货到现场经甲方指定验收人员验收合格后30天内支付已验收合格并结算完毕货款的70%;材料供货全部完成后,支付至已验收合格并结算完毕货款的95%;5%质保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付清。上述款项以银行转账或6个月期的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支付。
2、每次支付时,乙方需提供当期付款金额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不付当期工程款且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3、若乙方未按合同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甲方不予支付本月货款,并按本月进度款的10%的罚款,由甲方在支付下月货款时直接扣除。
第七条、验收方法
1.验收时间:货到现场验收。
2.验收手段/方法:由甲方指派验收人员按甲方、设计方确定的样品类型、规格型号、
质量等要求的优等品验收,乙方同时向甲方提交产品检测报告等相关产品资材料。
3.验收标准:按国标规定,并完全达到提供样品标准及甲方、业主方及监理方的要求。
4.由验收和试验。
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双方协调解决。
第八条、产品质量保证
因乙方产品质量或加工错误原因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类型、规格型号、质量等不合规定,应向乙方提出异议;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十条、乙方的责任
1.乙方不能按期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货款的10%;延期交付的,每延期一天罚款5000元人民币。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无论上墙安装与否,一律退回,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4.乙方在现场及其任何可能的地方发生的安全事故及责任由责任方自己承担,业主、总包和甲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5.乙方在此保证所提交的资料、物品完全符合合同文件并遵守双方相关的合同职责。任何提交给甲方、业主、业主代表、监理,并经其批准使用的原料、产品等,在事先没有得到了甲方授权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改为其它替代材料或产品。业主或甲方对乙方使用材料的批准许可,不会免除或减免乙方的相关义务与责任。乙方应提供作为产品生产厂家合法代理商的有效证明文件(包括授权委托书、材料备案证明等),因乙方供应产品所引发知识产权纠纷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也清楚到违反甲方和业主的制度和工作程序所造成的一切补救措施费用将由乙方全部承担。
6.乙方不得因设备、原料及其他原因影响供货时间;如有特殊原因,应及时通知甲方。
7.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货款中直接扣除。
第十一条、甲方的责任
1.甲方如订货有节余可以要求乙方按合同价退货,但需保证产品完整无损,乙方应予以接受。
2.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系指签约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及后果无法避免和克服的事件。任何一方受到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2.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等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14日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过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同时,受阻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积极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
3.不可抗力事故持续60日以上,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或解除合同的协议。
第十四条、其它
1.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后,就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自签字盖章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壹份;
3.本合同清单工程量为暂定工程量,结算按甲方实际签收量为准;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加工能力及现场配合程度给予分配工程量,乙方要无条件执行;如果乙方不予配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产生相应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4.如需补货,备货数量内的产品补货单价同合同单价。
(甲方):(公章)上海中建八局装饰有限责任公司(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传真:电话/传真: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封面格式)
洁具一采购
投标文件
招标人:上海中建八局装饰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名称:中国博览会会展综合体项目(北块)—酒
店精装修分包工程
招标编号:CSCEC-WZ-********36-F2-*******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二O一六年二月二十三日
目录
一、投标函
二、法人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承诺书
四、投标价格表
五、产品技术说明书
六、按投标人须知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七、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一、投标函(格式)
致:上海中建八局装饰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招标人为上海中建八局装饰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名称)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CSCEC-WZ-********36-F2-*******(招标编号),我公司签字代表(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份。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元)。
2、随同本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元)。
3、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投标人己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5、其投标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30个日历日。
6、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招标人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招标人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投标人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201年月日
二、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授权书声明:我(姓名)系(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公司正式的合法代理人,授权该代理人以我公司名义与上海中建八局装饰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投标书、进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此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特此委托。
代理人:性别:年龄:
单位:职务:
身份证号码: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201年月日
附: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公章)
三、投标承诺书
致:上海中建八局装饰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已收到招标人号招标文件,经认真阅读、研究并进行充分的现场考察后,我方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愿以投标文件所述,按招标文件要求承揽招标文件物资设备的供应。同时,我单位如果在本次投标中中标,将对招标人做如下郑重承诺:
1、对招标文件承诺:(是否确认招标文件各条款?是否接受合同条款)
2、质量承诺:(质量标准)
3、供货能力承诺:(是否能及时供货、供货能力)
4、售后服务承诺:(售后服务保证承诺)
5、付款条件承诺:(在认可招标文件付款条款前提下的进一步优惠承诺)
6、其他服务和优惠承诺:
投标人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201年月日
四、投标价格表(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