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环保劳卫研究所委员会电解抛光设备招标公告
节能环保劳卫研究所委员会电解抛光设备招标公告
一、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中国铁路工会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困有限公司节能环保劳卫研究所委员会现就中国铁路工会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困有限公司节能环保劳卫研究所委员会电解抛光设备进行公开询价。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电解抛光设备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应为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此项目招标。
3.3投标单位提供近3年内业绩。
3.4投标单位在近三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且近三年内不曾被国家相关部门通报批评等处罚。
3.5投标单位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和招标方有关招标的规定。
3.6具备独立法人,注册资金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7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若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包括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列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或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列入供应商处理通报名单内且处于执行期间或被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列入供应商处理通报名单内且处于执行期间,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时须提供未被列入黑名单或未在处理执行期间的声明。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四、采购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请在国铁采购平台接受邀请并网上报名(https://cg.*****.cn)。报名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时-18时)
4.2报名/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12月7日16时00分 至 2023年12月1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本采购文件售价详见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请登录后查询购买;报名成功后,供应商可登录平台,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重新报名。
4.3报名成功后,在报名截止时间当日17点30分前未发弃标函且未参加该项目的谈判采购活动的,严格按照《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进行年度信用评价,扣1分/次,扣完为止。
4.4未在公告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采购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
4.5供应商可登陆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公告】---【帮助中心】,下载【用户使用手册】。
五、报价文件递交
5.1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谈判时间和地点
定于2023年12月1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开启报价文件,地点为。届时请报价人授权代表和有关人员出席,凡在规定时间未能参加视为弃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铁路工会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困有限公司节能环保劳卫研究所委员会
电 话: 010-********
项目联系人: 张工
电 话:183*****730
中国铁路工会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困有限公司节能环保劳卫研究所委员会
日期:2023年12月7日
标签: 委员会电解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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