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农业综合开发长江绿色生态廊道名称招标公告
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农业综合开发长江绿色生态廊道名称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农业综合开发长江绿色生态廊道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国家发改委(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发改农经〖2018〗53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亚行贷款和国内配套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当阳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HBDY-G*****:当阳市建设河堤生态护岸护坡工程3Km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当阳市河溶镇(建国村)1个乡镇1个行政村。
2.2建设规模:涉及耕地面积360公顷。
2.3建设内容:计划新建3Km生态护坡。
2.4招标范围:以建设单位(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
2.5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招标控制价为*******.97元。
2.5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规范验收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2.7安全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安全检查合格及以上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
3.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营业执照)
3.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
3.3、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4、投标人财务要求:
①投标人在2020年~2022年的平均利润大于0元。(上传近三年(2020年-2022年)的审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若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则上传相应年份财务报告)
②投标人用于投标项目(标段)的流动资金不应少于30万元。(提供从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15日内的银行存款证明,上传银行出具(需加盖银行公章)的流动资金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3.5、投标人近5年(从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1项高标准农田建设或农田水利建设的施工业绩。(若标段最高限价大于或等于1000万元,须单项合同额不低于500万元;若标段最高限价小于1000万元,须单项合同额不低于本标段工程最高限价的60%)(同时上传:①政府采购网或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中标结果公告可查询的网址和网页截图(其它网站截图不予采信),且必须附正确的超链接;②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未能提供正确超链接的评标委员会将不予采信)
3.6、拟承担本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3.6.1、拟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水利水电或者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上传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注册信息查询网络截图、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3.6.2、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经理,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7、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或者市政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水利水电或者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注册信息查询网络截图)
3.8、投标人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各1人)需符合宜市住建文[2017]85号文件规定。
①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②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须具备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上传施工员、质量(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岗位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③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④现场管理人员需提供2023年6月至2023年11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能够网络查询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分公司);
⑤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机构,应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3.1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网站查询截图,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复核查询,并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上传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原件扫描件)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报请行业主管部门作列入黑名单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12月7日至2023年12月17日18时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4.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上午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
7.1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当阳市雄风路91号市民之家三楼 )开标二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7.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当阳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地址:湖北省当阳市玉阳路55-11号
联系人:李洲传
联系电话:181*****555
招标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友谊宾馆苏园17单元4层
项目联系人:孙祎涵,李宁宁
联系电话:+86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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