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圈河口岸场地扩建工程

珲春市圈河口岸场地扩建工程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HSZ2008-01

1、 珲春市口岸管理办公室 的珲春市圈河口岸场地扩建工程 ,已由珲春市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工程内容:1.移山土石方;2.混凝土地面;3.自动大门;4.围栏;5.挡土墙;6.光缆。标段:共一个标段;资金来源:政府投资100%;

2.2、工程建设地点为 珲春市圈河口岸 ;

2.3、计划开工日期为 2008 年 02月 1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08 年 10 月 31 日,工期 26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标准。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 整个 招标工程项目(标段)的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土石方工程施工等级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施工企业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5、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投标申请人可从 珲春市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招标有限公司 处获取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 2008年 01 月 21日至 2008年 01月 25日,每天上午 8时 30 分至 11时0 分,下午 14时 0分至 16时 0分。

7、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8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需交纳图纸押金人民币 2000 元,当投标人退还全部图纸时,该押金将同时退还给投标人(不计利息)。本公告第6条说述的资料如需邮寄,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套 5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后 2 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申请人寄送上述资料。

8、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投标总价的 1 %或人民币 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9、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08年 02月 19日 9时 0分,提交到珲春市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中心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 珲春市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中心 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招 标 人:珲春市口岸管理办公室

邮政编码:133300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朴景春

招标代理机构:珲春市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珲春市建设局院内

邮政编码:133300

联系电话:****-*******

传 真:****-*******

联 系 人:马玉霞

日期: 2008 年 01月 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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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市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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