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区龙兴中心卫生院医疗责任险采购项目竞采公告
渝北区龙兴中心卫生院医疗责任险采购项目竞采公告
需求描述:
1.医疗责任险:在保险期间或保险合同载明的追溯期内,被保险人及其投保医务人员在保险合同载明的区域范围内从事诊疗护理活动中,因执业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由患者或其近亲属在保险期间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港、澳、台地区除外)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根据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它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简称“法律费用”)。
项目 | 金额 | |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 50万 | |
其中 | 死亡赔偿限额 | 40万 |
伤残赔偿限额 | 20万 | |
医疗费赔偿限额 | 20万 | |
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限额 | 5万 | |
年度累计赔偿限额 | 100万 |
标签: 医疗责任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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