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大庆市让胡路区委政法委员会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治理试点城市宣传直接采购公告

中共大庆市让胡路区委政法委员会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治理试点城市宣传直接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LJGCYC230*****202********
项目名称: 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治理试点城市宣传
采购方式: 直接采购
预算金额(元): *****.0000
需求详情:

质量保证具体如下: 1、从原材料采购至生产管理、印刷品出厂检验,公司层层落实、狠抓严管,从根本上杜绝了不合格材料进厂、不合格产品出厂的现象。 2、严格执行国家印刷行业质量标准,严格执行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确保印刷品满足客户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3、在印刷材料选购环节,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客户的要求用纸,确保选用纸张的白度、厚度、光洁度等;印刷油墨采用环保系列油墨,如有需要,将采用进口胶印油墨。 4、在印制环节,本公司严格执行印刷标准化作业程序,并严格执行客户提供原稿看校对样并签样后,方可以印刷的程序,杜绝不合格产品出现的机会。此外,印刷品在印制和质检中均具有质量记录和检验资料,以便于委印单位随时对产品进行溯源检查。 5、在出货前,我方将对印刷产品的质量、数量、规格等按照本公司《产品质量管理办法》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以此作为质量承诺,如经验收不符合合同规定,我方免费在规定时间内更换有缺陷的产品。

服务周期: 30天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中共大庆市让胡路区委政法委员会
联系人: 施强
联系电话: 181*****110
联系座机: 0459-*******
四、参与项目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宣传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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