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会展中心改扩建工程6#、9#馆室内铸铁雨水管电伴热工程招标公告
国际会展中心改扩建工程6#、9#馆室内铸铁雨水管电伴热工程招标公告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长春国际会展中心改扩建工程6#、9#馆室内铸铁雨水管电伴热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TZ1602-0224CY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国际会展中心改扩建工程6#、9#馆室内铸铁雨水管电伴热工程已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长经技管【2013】4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长春国际会展中心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投标办公室。该项目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采用资格后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计划投资:200万元
2.2 工程名称:长春国际会展中心改扩建工程6#、9#馆室内铸铁雨水管电伴热工程
2.3 建设规模:包括电伴热系统主材,电缆、配电箱、桥架、管线、保温材料等主材;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 建设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以及与施工相关的所有内容。
2.6 计划工期:有效工期30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三级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经注册的相关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外省入吉企业在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4日至2016年3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一楼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证件及资料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到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长春市西南湖大路富苑华城富苑尊邸2302室),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3月24日14时00分,地点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二楼开标室(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投标办公室
地 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邮 编:130031
联系人:高松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西南湖大路富苑华城富苑尊邸2302室
联系人:王苹
电 话:****-******** 传 真:****-********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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