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人工林处置一期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人工林处置一期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人工林处置(一期)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海南省林业局(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管理局)人工林处置(一期)社会稳定性意见,更好地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根据《海南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琼办发〔2022〕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该事项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并征询社会公众关于社会稳定的意见。
一、事项名称及概要
1、事项名称: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人工林处置(一期)
2、事项地点: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
3、责任单位:海南省林业局(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管理局)
4、事项内容:为落实中编委《关于统一规范国家公园管理机构设置的指导意见》中“国家公园管理机构负责国家公园及其接邻自然保护地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要求,扎实推进国家公园建设,对国家公园内人工林实施分类分期处置,合理解决生态保护与林农、林企利益矛盾,实现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自然资源资产统一管理,海南省林业局(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管理局)根据《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人工林处置方案》,计划通过赎买将金华公司和福莱斯公司约19.24万亩人工林地块的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收归国家公园管理机构管理,将原海南省霸王岭林业局国有林木约6.19万亩人工林划转至国家公园管理机构管理。
二、事项责任单位和联系方式
名 称:海南省林业局
联系人:张尊志 联系人电话:0898-********
三、受委托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名 称:海南中安稳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惠文 联系人电话:135*****888
邮 箱:bjzawp@163.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可能受事项影响的公众对人工林处置的意见或建议,以及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五、公众参与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向责任单位、受委托编制单位反馈对本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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