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同办公平台—应用系统开发及软件招标公告
协同办公平台—应用系统开发及软件招标公告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Linux操作系统 | 4 | 套 |
2 | Windows服务器操作系统 | 1 | 套 |
3 | 数据库软件(可采购进口产品) | 1 | 套 |
4 | 虚拟化软件 | 1 | 套 |
5 | 中间件软件 | 1 | 套 |
6 | 应用系统开发 | ||
7 | 标准规范编制 |
招标项目性质:国家大剧院协同办公平台—应用系统开发及软件购置
简要技术要求:符合国家大剧院应用要求
采购用途:用于建立剧院的协同办公平台,为基础办公业务提供信息化支撑,规范文件流转,提升办公效率;加强重点业务的精细化管理,提升统筹人员经营管理能力,为领导决策提供数据辅助支撑;建立全院统一的信息化入口,实现系统单点登录、用户统一管理,进一步强化信息安全能力。
四、资金性质:财政预算资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佰肆拾捌万叁仟元整
(RMB*******.00元)。
五、招 标 人:国家大剧院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 2号
联 系 人:黄琰琰
电 话:********
六、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城建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富瑞苑大厦4层407室
邮 编:100061
联 系 人:曹京京
联系电话:183*****217
传 真:********
七、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具有所参与投标项目内容的经营或生产范围(以营业执照为准),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以国家颁发的相关行业资质证书为准);
3.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人应具备信息系统集成壹级以上(含壹级)资质证书;
5.投标时须提供检察院开具的廉洁准入证明原件(包含企业、企业法人、项目负责人三个主体);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 接受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3月4日至2016年3月10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本,售后不退。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富瑞苑大厦407室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3月24日9时00分
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富瑞苑大厦411会议室。
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持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信息系统集成壹级以上(含壹级)资质证书复印件、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北京中城建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3月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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