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北院石材地面防滑处理招标公告
党政机关北院石材地面防滑处理招标公告
洛阳市党政机关北院石材地面防滑处理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 洛阳市党政机关北院石材地面防滑处理项目。
二、招标方式: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
三、招标控制价:******元整。
四、项目概况:
市党政机关北院院区采用抛光石材地砖铺设,由于原设计未考虑到防滑问题,导致雨雪冰冻天气地面湿滑,需进行抛光石材防滑处理。处理面积5815㎡。(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工程量清单);
资金来源:预算资金。
工程地点:洛阳市党政机关北院(洛龙区政和路16号)。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磋商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5.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本项目所采购相关内容(上述证照,开标前供应商需提供原件,否则其响应将不被接受)。
5.2.抛光石材防滑施工符合现场防滑要求。
5.3供应商须出具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
5.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响应。
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5.6本次磋商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响应资格。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开标后,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将被拒绝,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
六、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6.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7日至2023年12月9日18时。
6.2报名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28号10楼1004室。
6.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七、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期限为3天。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洛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洛阳市党政机关办公大楼10楼1004房间。
联系人:彭先生 手 机:176*****012
电 话:0379-********
洛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3年12月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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