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机场加油站安全评估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首都机场加油站安全评估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应答人须知

一、说明

1. 比选原则

1.1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采用比选方式进行。

1.2 中选参选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选项目。中选参选人不得向他人整体转包或部分分包本中选项目,对于必须由第三方完成的项目,成交商必须得到采购人的许可,同时第三方的资信必须达到采购人的要求(合格成交商的要求),并由采购人审核书面同意后方可使用。

2. 采购单位及合格的参选人

2.1 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

2.2 合格的参选人同“第一章比选邀请”。

3. 资金来源

3.1 企业自筹资金。

4. 比选费用的承担

4.1 参选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比选有关的费用,不论结果如何,采购人均无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二、比选文件

5. 参选人应认真阅读比选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参选人没有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参选文件没有对比选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参选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参与资格被拒绝。

5.1 比选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比选文件进行澄清的参选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比选组。比选委员会对在比选截止期五日以前收到的澄清要求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5.2 比选文件的修改

5.2.1 在比选截止期三日前,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参选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比选文件进行修改。

5.2.2 比选文件的修改将由采购人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参选人发出。

5.2.3 为使参选人准备参与比选时有足够的时间对比选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比选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延长递交比选文件的截止期。

三、报名方式

公告报名时间:2023年12月7日至2023年12月11日

联系人:卢女士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luyani@bcia.com.cn(请将所报项目名称、公司全称、营业执照电子件以及联系人姓名、电话、邮箱以word形式发送至此邮箱参与报名,邮件命名为项目名+单位全称)

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简述

本项目为首都机场加油站运行管理风险评估服务项目,2023年7月起首都机场飞行区内部两座撬装加油站改为“机场自用”模式,首都机场是加油站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主体,为加强飞行区内两座橇装式加油站的安全监管,计划对其运行管理模式及管理制度、现场管理运行安全风险、管理方法进行风险评估,并对当前社会上企业自用加油站(装置)管理模式进行学习调研,提升首都机场两座加油站的安全管理水平,不断完善场内加油站安全监管模式,持续做好本场加油模式优化工作。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 服务范围

运行管理模式及管理制度、现场管理运行安全风险、管理方法进行风险评估,对当前社会上企业自用加油站(装置)管理和模式进行学习调研。

2. 服务内容

2.1 依据项目要求,参选人组织对首都机场飞行区内两座加油站相关“机场自用”管理模式及管理制度进行评估。

2.2 根据项目要求及采购人需求,开展首都机场加油站现场踏勘,调研周边环境,评估现场安全风险。

2.3 根据采购人及项目需求,对国内其他企业自用加油站开展安全管理、运行现状等专题调研。

2.4 参选人负责组织不少于8名专家具有相关资质或经验的行业专家对两座加油站及管理模式进行评估,并提出综合优化建议。参与评估的专家中具备安全评估资质不少于2人,参与过加油站或撬装加油设备风险评估、安全管理工作少于2人,具备企业自用加油站(装置)管理经验的专家不少于4人。

2.5 参选人需根据专家评估结果、调研情况,最终提交首都机场“机场自用”加油站及管理模式风险评估报告,提交方式为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机场自用加油站管理模式风险评估、机场自用加油站安全运行风险评估,后续改进方案等,以及采购人认为其他必须包含的内容。

*3. 服务要求

3.1 自收到采购人的需求之日起,立即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开展项目调研工作。

3.2 参选人应当按时限要求确保项目高质量完成,并接受采购人对工作质量、工作进度进行监督、考核。

3.3 参选人在提供服务过程中,采购人对项目实施拥有最终决定权和指挥权。

3.4 参选人应当遵守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接受采购人管理,在机场内调研时不得影响机场正常运行。

3.5 参选人应确保所提交的报告内容准确、真实、客观。评估结果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以及本合同的约定。

3.6 参选人向采购人交付的报告及提供的产品、技术和服务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合法权益,否则,由参选人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且若发生此种索赔或追诉,采购人因此产生的所有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诉讼或仲裁费用、律师费、误工费、交通费等)由参选人负责。

3.7 参选人应当为参与本项目的员工、临时用工人员及参与项目的其他相关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办理的各项保险。

3.8 因参选人或参选人员工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给采购人、首都机场相关驻场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旅客或其他第三方造成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参选人应当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的发生,并赔偿由此给采购人或者第三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如发生上述因参选人过错而使采购人受到涉及第三方的索赔或追诉,参选人应承担处理及赔付责任;如采购人先行处理的,采购人有权向参选人追偿采购人因此产生的所有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诉讼或仲裁费用、律师费、误工费、交通费等)由参选人负责。

3.9 严格做好保密工作,参选人应对采购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资料、属于采购人的评估成果以及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知悉的采购人的经营、运营信息、商业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不得擅自使用、转让或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4. 人员要求

4.1 参与评估的专家总人数不少于8人,其中具备安全评估资质不少于2人,参与过加油站或撬装加油设备风险评估、安全管理工作少于2人,具备企业自用加油站(装置)管理经验的专家不少于4人。

4.2 项目负责人具有安全评价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团队成员有较高的文案写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

4.3 参选人应当安排一名团队成员作为联系人负责工作对接,及时沟通、协调、反馈、确认工作中的需求、问题和解决措施。

5. 设备设施要求

项目期间所需的工具设备、防护用品、疫情防控物资均由参选人负责提供,并满足项目需求和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三、报价要求

1. 本项目合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提交成果报告,并完成项目验收。

2. 本项目最高参选限价为人民币20万元(含税),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参选文件视为无效。其中包含差旅费部分6万元(含税)、专家评审费5万元(含税)为固定费用,项目执行过程中固定费用据实结算且总额不超过11万元。

四、其他要求

1. 参选人需严格遵守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条例,符合民航的技术规范和标准,符合加油站相关行业标准。

2. 参选人需服从采购人对于服务商的相关要求和管理规定。

3. 采购人有权在参选人日常工作中随时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一旦无法实现参选文件中的要求,参选人应立即进行整改,且采购人有权进行处罚,若多次出现该情况,采购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赔偿。

标签: 安全评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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