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设备招标公告

通风设备招标公告

伊川县技术监督局通风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依据伊川县财政局伊政采[2016]013号计划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伊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伊川县政府采购管理中心)受伊川县技术监督局委托,就伊川县技术监督局通风设备采购项目按竞争性谈判招标方式进行招标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伊川县技术监督局通风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伊公采购【2016】006号

二、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预算金额:16.89万元

三、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采购内容:通风设备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交货地点:由最终用户指定地点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

2、投标商通过质量体系认证

3、提供项目现场勘察确认单

4、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标时递交原件

5、本项目不解释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信息

1、请有意向的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于2016年3月4日至2016年3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及有关资料到伊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酒城北路与商都路交叉口北200米夔驿商务303室)报名及领取谈判文件:

(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6)近两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7)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3个月以来本单位办理社保的缴费凭证(原件);

(8)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

(9)提供项目现场勘查确认单(原件);

(10)从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以上资料中的证明材料需在有效期内。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还需提供两份上述全部证明材料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需将包括申请人联系表(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需)在内的全部资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上述所有原件将进行现场审验,装订成册的资料由招标人留存备查。

2、谈判文件售价:300元/套。(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6年3月16日上午10:00

七、投标及开标地点

伊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酒城北路与商都路交叉口北200米夔驿商务 306室)

八、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单位名称:伊川县技术监督局

联系人和电话:张先生 135*****392

九、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伊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伊川县政府采购管理中心)

地址:酒城北路与商都路交叉口北200米夔驿商务406室

联系人和电话:孙先生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通风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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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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