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招标公告
计算机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FZH-2016-016
项目名称:邯郸市峰峰矿区地方税务局购置计算机项目
采购人名称:邯郸市峰峰矿区地方税务局
采购人地址:峰峰矿区滨河东路198号
联系方式:*******(马女士、王女士)、*******(龙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和平东路175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女士 139*****85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采购台式计算机65台,笔记本电脑14台
供货期: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
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经销代理商;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与本次招标相适应的经营范围;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3)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应具有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具备相关产品的经营范围,还应具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5)同一货物,若制造商参加投标,则不能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若代理商参加投标,则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生产厂家只能出具一个授权书;
(6)开标时投标人应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查询时间为10年,企业成立少于10年的以企业成立之日起查询),否则投标无效。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开户许可证;
6、售后服务承诺书;
7、生产厂家授权书(代理商提供)
8、生产许可证(生产厂家提供)。
各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以上各证件原件的同时需提交其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一份(A4幅面),到邯郸市峰峰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北侧报名,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 年3 月4日——2016年3月10日,9:30—11:30,14:30—16:3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邯郸市峰峰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北侧(峰峰矿区滨河路188号)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3月25日下午15时30分
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2016 年3月24日17:00之前
开标地点:峰峰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服务区(二楼北厅)
评标方法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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