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西液氢生产及碳减排基地二期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陇西液氢生产及碳减排基地二期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1、招标基本情况

1.1工程名称:陇西液氢生产及碳减排基地二期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1.2工程地点: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G310国道南侧

1.3建筑规模:5500吨/年液氢装置

1.4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包括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施工招标配合服务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招标图纸等内容)、施工(含临建及措施工程)、设备采购、试运行、从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全部工程内容,具体如下:

(1)设计范围:建设项目界区内的所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详细设计,包括但不仅限于总图、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建筑、结构(含桩基设计)、给排水、采暖通风、电讯、消防、防腐保温、安全环保、弱电、化验分析等所有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及各类专篇的编写。

(2)供货范围:建设项目界区内所有供货,包括但不仅限于机械、设备、管道、阀门、电气、仪表、材料等的供货。

(3)施工范围:建设项目界区内所有施工,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含桩基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含钢结构)、装饰装修工程、人工降排地下水、防水工程、建筑管道工程、建筑电气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电梯工程(如有)、消防工程(不含消防栓、消防箱及内配置附件)、机械设备安装、电气工程、工业管道工程、非标设备制作安装、自动化仪表工程、防腐蚀工程、绝热工程、炉窑砌筑工程、厂区工程、总图工程、界区内室外照明和地面硬化(含道路)、检验检测、三查四定、吹扫、清洗、脱脂、单机试车、中间交接、培训、配合联动试车/投料试车/性能考核、保修保运直至质量保证期届满,包括各类反应炉、反应器及其配套的仪表和管道到货后的卸车、保管、二次搬运、组装、砌筑、防腐保温、检验检测、烘炉(如不具备烘炉条件则应采取冬季防冻措施)、试验试压等所有现场工作。不包括地勘。施工所需的所有主辅材料均由承包人供货。

1.5计划开工时间: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 2 月 1 日,完工时间2027年 8 月 30 日,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开工令为准。

1.6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承包模式:EPC工程总承包

4、合作方资质要求:

4.1投标人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4.2投标人或联体成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3拟任的施工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在本企业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4.4拟任设计总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并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

4.5.技术质量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

4.6.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

4.7.根据甘建建(2016)46号文及甘建建(2016)231号文要求配备管理人员,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岗位证书,(或网上可查的证书,自身企业核发的岗位证书的,需提供具备核发岗位证书有效的相关文件)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安全员与安全生产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职工社保证明),中标后未经允许不得更换。

4.8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4.9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壹级及以上

4.10信誉要求:无不良记录,无媒体不良记录

4.11其他要求:具备一般人纳税资格

4.12接受联合体投标

5、施工质量、技术方案、施工方案、安全措施等要求;按设计及规范要求。

6、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7、合同主要商务条款:

7.1承包及计价原则:①采用费率合同,并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2013),工程量依据竣工图进行结算;

②《甘肃省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3)》;

③《甘肃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3)》;

④《甘肃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DBJD25-98-2020)》(甘建公告[2020]84号

文)承包人竣工结算以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国家预算定额和计价规范及相应建筑工程造价信息等为依据。

7.2合同中发生的签证、变更计价原则:关于施工所需材料、设备等价格的调整

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①基准价格的约定:招标发包的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以基准日期所对应的《定西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为基准价;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士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人工单价执行施工当期由定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定西市建设工158程人工市场信息价》:

7.3付款方式:建安费支付:每月25日前申报工程进度款及发包人、监理认可的签证、

159变更,发包人以监理人核定确认完成进度报表为依据,次月10日前发包人按当月已完工程量报表的80%支付月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项目备案证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价的90%,其余款项由发包人委托造价咨询单位进行结算审核,最终审核报告经三方确认后,承包人提出申请,发包人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金额100%,在工程款支付前承包人需提供3%等额质量保函给发包人,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缺陷责任期为二十四个月,待缺陷责任期满15个工作日内退回方式执行保修周期,分批次返还。资金申请支付时承包人提供申请资金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设计费支付: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设计费合同额20%;方案设计文本经政府相关部门评审通过后15个工作日,支付工程设计费合同额的30%;公辅装置施工图设计完成并上传审图机构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设计费合同价款的20%,主装置施工图设计完成并上传审图机构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设计费合同价款的20%,专篇设计完成并上传审图机构,且审查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设计费合同价款的10%;。发包人付款前承包人应当提供正规的增值税发票给发包人,发包人收到发票后应按照上述付款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发包人应在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后的14天内完成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每逾期支付一天,发包人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7.4投标保证金:20万元(大写:贰拾万元整)可采用电汇、保函等形式。

7.5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额的5%。

8招标计划安排

8.1图纸标准提供时间:/

8.2招标文件发放时间: /

8.3现场踏勘时间:投标人自行踏勘

9.招标文件获取

9.1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13日,每日8:30至16:00,在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经济开发委科技孵化中心305室,持单位介绍及本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9.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10.招标文件的递交

10.1招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9:00,投标人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经济开发委科技孵化中心305室。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陇西氢能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经济开发委科技孵化中心305室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150*****129


标签: EPC工程 总承包 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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