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净水厂哈达山取水及水厂路建设工程—取水管线段临时用地土地评估项目
江北净水厂哈达山取水及水厂路建设工程—取水管线段临时用地土地评估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TCZB-2023-77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江北净水厂哈达山取水及水厂路建设工程—取水管线段临时用地土地评估项目,招标人为松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范围:临时用地的土地及地上物补偿的评估工作,包含各种补偿评估、确认占地面积、土质检验等。临时用地长约990米,宽约40米。
2.2 项目地点:松原市。
2.3 服务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月30日。
2.4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2.5 评估费用:最高限价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能力。
3.2投标人应具有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土地估价机构需要具有或聘请农业专业专家协助评估工作。
3.3投标人2020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已完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一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3.4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请于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14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松原市宁江区百润西街88号吉林同成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二楼招标部获取招标文件。
4.2 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资料: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复印件;
③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鲜章)。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28日9时00分,地点为松原市宁江区百润路88号吉林同成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7.1 招标人:松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松原市沿江东路986号
联系人:王爽
电话:0438-*******
7.2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同成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松原市宁江区百润西街88号
联 系 人:刘静静
电话:0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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