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尧城机场安防设备项目采购公告
太原尧城机场安防设备项目采购公告
山西通用机场管理有限公司尧城机场安防设备项目
比选采购公告
采购人:山西通用机场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
太原尧城机场安防设备采购公告
太原尧城机场安防设备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告如下: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太原尧城机场安防设备项目
1.2 采购人:山西通用机场管理有限公司
1.3 釆购代理机构:无
1.4 釆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尧城机场作为通航产业主运营基地,承担短途运输、航空应急救援、通航作业、无人机培训及航空研学等通航业务,人流量大,安全防控压力大,需借助数字化、智能化的安防产品弥补单纯“人防”的缺陷,补足数字化管理短板,通过智能手段提升尧城机场的安防能力,拟在尧城机场新建机库入口、候机楼加装2套智能安防一体机。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2套智能安防一体机
2.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结束。
2.3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以合同为准。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 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况;
(3) 信誉要求: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能提供承诺书(如无诉讼承诺书等)或有关证明材料(如重合同守信用认证,信用等级认证、资信等级证书、诚信单位证书等);
(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 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2020年7月1日至今)存在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投标的情形。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12月8日12:00至2023年12月13日12: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
4.2 获取方式:电子邮件或其他形式的电子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8日9:30
5.2 递交地点: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山西通用机场管理有限公司4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釆购公告在《山西航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平台》、《山西航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山西国资数智采购系统》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如有不一致,以《山西航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平台》发布为准。
8 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山西通用机场管理有限公司
9 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西通用机场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清徐县孟封镇尧城村机场路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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