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炭运输招标公告
焦炭运输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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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炼焦煤气有限公司决定于2016 年3 月对焦炭运输业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各类物流服务商踊跃参与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技术要求、招标数量、计划招标时间。
1、招标项目名称:焦炭公路运输业务。
2、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3、运输品种:冶金焦炭(外观黑灰色块状、有光泽、燃烧时烟气少,具有不粘结性)。
4、运输线路:从沈阳炼焦煤气有限公司院内焦炭现场至用户指定卸车地点(即:抚顺、鞍山、营口)。
5、招标数量:公路运输年约40万吨。
6、合同执行期:2016年3月10日到2016 年12 月31 日。
7、报名时间:2016年2月29日至3月5日。每天8:00-12:00;12:30 至16:30。
8、报名地址:沈阳炼焦煤气有限公司,即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北二号路1号。
二、资质要求
1、投标方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报名时必须携带下列材料;
(1)最新年检有效的企业资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上述材料的复印件。
(2)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企业介绍,便于对其资质进行审查。
(4)投标方开票信息(上述资料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2、装货车辆须车况良好,已经保险公司承保,各验车手续审查完备(行驶证、营运证、驾驶证等),必须保持通信畅通,必须购有货物保险。
3、注册资金在50 万元以上(含50 万元)。
4、具有陆路运输焦炭或三年以上货物运输的资历和业绩。
5、提交时间:在2016年2月29 日至3月5日报名时提交。
三、投标方式
招标方对意向投标方提交的资质材料进行审查,向审查合格单位发出招标邀请函(说明书),接到招标邀请函(说明书)的单位请按邀请函(说明书)要求时间交纳相应投标保证金壹拾万元整(不低于标的额的1%)、招标资料费伍百元。招标结束后,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应予以补齐,未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在宣标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返还(无利息),招标资料费不退还。
四、招标方信息
1、单位名称:沈阳炼焦煤气有限公司
2、联系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北二号路1号
3、邮 编:110142
4、联 系 人:关强186*****835
5、邮 箱:sjsbbj@163.com
6、电 话:(024)********
传 真:(024)********
7、纪委监督电话:
公司纪委 ********-****
朱 洪 滨 186*****828
姚 勇 186*****838
沈阳炼焦煤气有限公司
2016年2 月2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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