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支护专业分包招标文件
单位名称: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廊坊开发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EPC总承包
招标编号:ZYZB-******-*****
联系人:张岭
电 话:187*****172
发标时间:2023年12月7日
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7日
招标文件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廊坊开发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EPC总承包
2.工程地点:河北省廊坊开发区京沪高速公路东侧,云鹏道南侧,
廊坊开发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北侧。
3.建设单位: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4.施工单位: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建筑面积:7872.26(M2 )
6、采购物资明细:(见附件)
第二条:招标要求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质量要求:
2.1 水泥搅拌桩要求
(1)三轴搅拌桩直径850@600mm,14d无侧限抗压强度qu≥1.0MPa,水泥土搅拌桩桩身垂直度≤1/200,渗透系数≤1.0x10-7/cm/s。
(2)三轴搅拌桩应采用大功率三轴搅拌成桩工艺,套接一孔法施工,施工前需作好预搅拌,保证初步松动和喷浆到位、均匀,应严格控制提升速度,确保搅拌桩成桩质量。
(3)水泥应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强度等级不小于P.O 42.5,水泥用量≥360kg/m3,水灰比1.5~2.0,膨润土5~10kg/m3。
2.2 型钢要求
(1)H型钢:钢材标号Q235b,型钢规格HM-700X300X13X24。
(2)型钢宜采用整材,当需要焊接时,应采用等强度坡口焊接,翼缘接缝与腹板接缝应错开200mm,焊缝质量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单根型钢连接接头不超过2个,相邻型钢的接头竖向位置宜相互错开,错开距离不小于1m,接头位置应避免设置在开挖面附近,距离坑底面以上、坑底面以下不宜小于4m。
(3)型钢的插入宜在搅拌桩施工结束后30min内完成,插入前必须检查其直线度、接头焊缝质量并确保满足设计要求。
(4)型钢的插入必须保证插入时的垂直度,垂直倾斜度≤1/200。型钢插入到位后应用悬挂构件控制型钢顶标高,并将已插好的型钢连接起来,防止在施工下一组搅拌桩时,造成已插好的型钢移位。型钢插入时的允许偏差应符合《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技术规程》(DGJ08-116-2005)中表5.2.6的相关要求。
2.3 拉森钢板桩要求
(1)钢板桩型号:拉森Ⅳ型,采用锁口式防水构造,沉桩前应在锁口内嵌填黄油、沥青或其他密封止水材料。
(2)成桩垂直度应≤1/100。
(3)应选用7成新以上的钢板桩,转角处采用特制转角钢板桩,钢板桩桩体不应弯曲,锁口不应有缺损和变形,相邻桩间的钢板桩锁口使用前应通过套锁检查。
2.4 双管高压旋喷桩止水帷幕
(2)高压旋喷桩成桩直径不小于600mm,搭接长度≥200mm。
(2)旋喷桩水泥应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强度等级不小于P.O 42.5,掺量30%,水灰比为0.9~1.1,可适量掺入水玻璃,旋喷桩施工时每台班制作试块一组,28天侧限抗压强度不小于2.0MPa。
(3)旋喷桩作为止水帷幕,应采用复喷工艺,喷浆下沉或提升速度不应大于150mm/min,旋喷桩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1/100,孔位允许偏差为50mm。
(4)达到28天龄期后,可采用钻芯取样的方法检测旋喷桩的强度和长度,检测点数量每段不少于3处。
(5)先施工工法桩,再施工外侧高压旋喷桩止水帷幕。
3、施工时间:计划开始施工时间为2024年3月1日。
4、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方法为合理最低价。
第三条:投标方应具备的条件
1、投标单位注册资金无要求。
2、提供符合要求的材料的产品检测报告及相关技术资料。
3、投标单位需提供真实、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并做到四流一致,“发票流、资金流、合同流、货物流”。
4、投标单位非招标方黑名单企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休投标
第四条:报价要求
1、本次招标预算总量见后明细表 。
2、厂家要求: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 。
3、报价内容:所报价格为含增值税一票制价格,报价含施工所用的机械、材料、人工等费用。
第五条:结算方式
1、结算方式:结算时按照甲方核实确认的实际施工完成量、型钢实际租赁时间以及相应的综合单价进行结算;
2、招标清单中工程量为暂估工程量,具体施工工程量根据甲方检验合格及双方共同签认的验收单作为双方结算的实际工程量,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依据。
第六条:付款方式
1、支付方式:电汇。
2、支付时间:(1)合同签订后,设备进场组装完成后甲方支付50万元;(2)W1、W2、粗格栅基坑施工完成后30日内付至完成工程量的75%;(3)P1、P2工法桩施工完成后30日内付至完成工程量的75%;(4)H型钢全部拔出后30日内将剩余工程款全部付清。
3、投标方须开具符合国家税收制度规定的增值税发票,招标方凭合规的发票付款,因投标方无法提供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方有权拒绝付款,且由发票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由投标方承担(如未提供可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虚开、伪造、非法买卖、时间段网络查询等所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投标方承担,给招标方造成的损失要由投标方负责,投标方的做法将被视为不诚信供方,清理出河北建设集团供方名录)。
第七条:投标须知
1、投标网址:施工云采网(http://www.zgsgycw.com/)
2、投标人在投标前须在施工云采网完成注册(自行注册)并录入河北建设集团《集采供应商名录》后方可参与报价。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书视为无效标。
(1)提交的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的;
(2)投标人恶意串通投标情形的;
(3)投标人投标报价经评审判定存在明显故意重大不平衡报价或低于成本价的;
(4)在招标中,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八条: 时间要求
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 12月10日 16 时 00 分。
2、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 12月 11日 11 时 00 分。
3、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1日 13 时 00 分。
第九条:其它
1、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采管理部。
2、投标方在货物全部供齐之前,不得因资金问题停止供货,影响正常施工,给招标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投标方承担。
3、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对投标方的要求
(1) 运输车辆尾气排放符合省、直辖市环保部门要求;
(2) 出场车辆整洁,车况保持良好;
(3) 投标方应严格遵守招标方施工场区内各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
(4) 车辆和人员在施工现场内移动,由于车辆和人员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律由投标方负责;
4、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争议,须由招、投标双方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到招标方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