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定西市安定区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公示

关于《定西市安定区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公示

为充分发挥乡村公益性岗位在推进脱贫人口、“三类”人口稳岗就业、促进增收工作中的作用,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关于印发2018年乡村公益性岗位实施细则的通知》(甘人社通〔2018〕159号)、市政府《批转市人社局等部门关于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实施意见的通知》(定政发〔2018〕59号)、省人社厅等四部门《关于延续执行乡村公益性岗位政策的通知》(甘人社通〔2022〕418号)和《关于下达定西市安定区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安农领发〔2023〕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全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安排部署,将就业作为最大的民生问题,按照“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原则,加强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日常管理,大力改善乡村人居环境和村民精神面貌,积极落实岗位补贴,保障稳定就业增收。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为安置在乡村公益性岗位就业的脱贫人口、“三类”人口按时落实岗位补贴,增加家庭收入,改善乡村人居环境和村民精神面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

三、建设内容

对全区已开发的1168名市级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严格执行《定西市安定区乡村公益性岗位考核管理办法》(安人社发〔2020〕8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的补充规定》(安人社发〔2020〕23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的通知》(安人社发〔2021〕338号)等制度办法,严格考勤签到,加强日常管理,依据岗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平均按照500元/人/月的标准,按月发放岗位补贴。

四、资金来源

根据《关于下达定西市安定区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安农领发〔2023〕8号)精神,安排186.4万元用于2023年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项目。

五、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项目实施期限为2023年6月至12月,具体进度安排如下:

(一)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前期准备和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并将实施方案通过区政府网站予以公示。

(二)2023年11月底前完成所有补贴资金落实工作。

(三)2023年12月底完成总结和评估等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人社局牵头统筹负责抓好乡村公益性岗位项目实施工作,负责方案制定和项目资料审核工作。各乡镇要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组织开展乡村公益性岗位日常管理和项目资金申报工作。区财政局负责配合做好资金落实、拨付等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部署,细化工作措施,提高工作人员政策水平、业务能力和纪律意识,把握时间节点,加快工作进度,确保高质量完成项目实施任务。

(二)狠抓工作落实。各乡镇要对照目标任务,靠实工作责任,督促各村加强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日常管理,不断健全考勤签到、绩效补贴发放、人员动态调整、督导抽查机制,确保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作用充分发挥,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落地生根、见实见效。

(三)加强监督管理。各乡镇要切实加强对各村工作指导和监督,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按照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规定和有关程序组织实施,坚决防止各种弄虚作假和套取资金行为,对各类违规违纪问题将严肃查处。区人社局通过日常工作调度和季度工作考核机制,严格督促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按程序合规发放。


附件:定西市安定区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项目实施领导小组



定西市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29日


附件:


定西市安定区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项目领导小组


为推动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项目实施,用好发挥东西部协作帮扶资金,现成立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项目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高定平 区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明政 区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 振 区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张 强 区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副主任

尚文君 区人社局干部

赵雯雯 区人社局干部

孙亚莉 区人社局干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益性岗位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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