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总医院计量检测询价函
宁化县总医院计量检测询价函
各潜在经销商、厂家:
根据我院研究决定,按照《宁化县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管理规定》(宁总医〔2022〕26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闽财购函〔2022〕2号)的有关规定,对2023年度县市计量所不能开展的计量项目进行院内询价。具体明细和询价要求如下:
三明市、宁化县计量所无能力检测计量仪器 | ||||||
序号 | 仪器名称 | 校准单价(元) | 数量 | 总价(元) | 校准方式 | 备注 |
1 | 医用冰箱 | 120 | 现场 | 院内 | ||
2 | 生物安全柜 | 13 | 现场 | 含检测内容,免费复检 | ||
3 | 婴儿体重秤 | 7 | 现场 | 院内 | ||
4 | 无创呼吸机 | 20 | 现场 | 院内 | ||
5 | 身高体重秤 | 31 | 现场 | 院内 | ||
合计 |
并于7个工作内完成检测,出具检测报告。
1. 请各潜在计量检测机构请在报价时考虑委托招标公司招投标需要产生的费用及我院回款速度,报价中体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设备在安装验收时供应商必须在场且同步提供发票(如不在场不予验收)。报价人须提供《检测检验资质认定证书》和《营业执照》请各供应商于2023年12月13日12点前内给予报价,我院将择期组织报价拆封。以上报价必须用信封(不得使用档案袋)加封条严实密封并加盖多处骑缝公章原件(彩页等大张资料无须密封)后,再装入顺丰快递袋内寄出(收件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宁化县客家大道106号宁化县总医院设备科),并在顺丰快递包装封面明确标识“宁化县总医院计量项目”。
联系人:张丽泉,180*****416。
宁化县总医院设备科
2023年12月8日
标签: 计量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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