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消费系统建设招标公告

食堂消费系统建设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JZSH-*******
一. 招标条件
本 工程建设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锦州石化公司食堂消费系统建设。  2.2 招标范围:建设锦州石化公司食堂消费系统。  2.3 实施地点:锦州石化公司。  2.4 服 务 期:中标后至2016年12 月31 日止。 2.5付款条件:无预付款。合同所列全部系统软件和设备现场安装测试合格签署验收报告10天后支付合同款项的50%;系统稳定运行3个月后支付40%;系统稳定运行2年后支付10%。
建设锦州石化公司食堂消费系统,包括设备安装、设备调试、软件调试、用户培训等。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资质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有完成本项目的相应能力。具有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经营范围,或者具有资质等级认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等技术服务资质证书。  3.3 财务要求:资产负债率不超过90%。   3.4 业绩要求:至少有3家以上实际应用案例。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不良行为记录。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6-03-04 08:0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6-03-09 16:00:00.0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3 月 4 日至 2016 年 3 月 9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2号锦州石化公司4#办公楼(商务办公楼)六楼605室,持“单位介绍”证明原件及企业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和“3、投标人资格要求3.2”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的清晰复印件(或以上资格文件扫描件发送到招标机构联系人邮箱中)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为电子版,每套售价¥500.00 元,售后不退。  4.3 不提供邮购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5 招标文件费用收取  4.5.1 形式:转账或银行卡支付。 4.5.2 办理程序:先到招标机构联系人处领取收取通知,再到招标人财务部门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经招标人财务部门在通知单上确认交费后,返回领取招标文件。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03-21 09:00:00.0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3 月 21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2号锦州石化公司4#办公楼(商务办公楼)六楼608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不少于¥50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必须是能证明从投标人基本银行账户转出的形式。  5.4 投标保证金退还:不论何种形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退还到投标人的基本银行账户中。  5.5 投标保证金交纳与退还的具体办理程序见招标文件。 5.6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送达。
六. 开标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开标时间: 2016-03-21 09:00:00.0 开标地点: 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2号锦州石化公司4#办公楼(商务办公楼)六楼608室
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2号 邮编: 121001
联系人: 商满合
电话: ********827 传真: ********4936
电子邮件: shangmh@petrochina.com.cn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锦州市重庆路支行
账户名: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 账号: ****************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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