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苏0117破44号江苏宝能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企业价值评估项目招标函
2023苏0117破44号江苏宝能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企业价值评估项目招标函
江苏宝能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企业价值评估项目招标函
江苏宝能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宝能农业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根据张益强的申请于2023年10月18日作出(2023)苏0117破4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宝能农业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同日作出(2023)苏0117破申38号决定书,指定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刘惠明担任管理人负责人。
为充分掌握宝能农业公司的资产情况,确保债权人利益最大化,管理人决定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确定宝能农业公司企业价值评估项目。现发布招标函,欢迎有资质的机构参与投标,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
江苏宝能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企业价值评估项目。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地:江苏省南京市
2.案件性质:破产清算案件
3.受理法院: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4.管理人: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
5.项目内容:江苏宝能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企业价值评估项目
三、报名条件
1.有相应的资质;
2.能够为管理人提供高质、高效的服务;
3.未因破产业务相关事宜被南京市各级人民法院签发司法建议函(或其他类似文件)、建议整改或纠正不当行为;
4.与江苏宝能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之间无利害关系,无其他依规定应当予以回避的情形;
5.参与报名后的投标资料不予退还。
四、工作内容及要求
1.评估机构派出人员从数量、时间与能力上都要能够保证工作需要与工作质量,具备评估的相应资质、资格要求;
2.评估机构应当提供项目负责人、工作人员名单以及联系方式,并出具书面承诺函,保证上述人员在本案件中的工作时间,未经管理人同意不得更换;
3.完成宝能农业公司全部资产的评估工作,向管理人提供评估报告;
4.根据人民法院或管理人的要求,就专门问题出具专项报告,并对评估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5.根据人民法院或管理人的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就有关专业问题接受人民法院和债权人询问;
6.本项目在破产程序中因对评估工作内容及工作事项进行调整或评估报告过期后管理人要求出具新的或补充评估报告的,不再额外增加费用;
7. 如评估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所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的,管理人有权相应调减费用;
8.评估价格为包干价,在此过程中产生的交通、住宿、餐饮等费用由评估机构自行承担;
9.其他人民法院或管理人认为需要评估机构进行配合的工作。
五、评审组织
本次投标工作由江苏宝能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
六、投标规则
(一)投标材料包含
1.报名函;
2.报名机构基本情况的相关材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报名机构授权联系人的授权委托书(应明确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授权范围);
3.业绩证明:综合考虑公司规模,需提供相应有效证明,5个满分;
4.对本招标函第四项“工作内容及要求”内容的响应情况;
5.工作方案:列明人员职责分工、工作计划及时间进度安排等;
6.报价方案:包括费用计算标准、支付方式、支付时间、优惠幅度等;
7. 承诺书:至少应包括 ①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②工作中所接触到的未经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③配合管理人和法院做好评估工作;④出具的报告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准则,业务规定和其他相关要求等。
8.其他自认为有必要的材料。
(二)资料递交
参与投标的机构应在2023年12月10日17:00前将投标材料(盖章后扫描)交至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4A栋14层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联系人:张潇潇,联系电话:137*****119。
2023年12月11日上午10:00管理人将准时开标,晚于上述时间送达投标材料的,视为放弃参加投标。
上述纸质投标材料须提交一式五份,均须加盖报名机构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参与竞争的机构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的情形,管理人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三)审查
由评审委员会成员审查各评估机构是否符合投标条件,符合条件的投标机构将进入评分环节。如参与投标机构或符合投标条件机构不足两家,则管理人可直接选定唯一投标机构为企业价值评估的机构;如超过两家,则管理人将根据拟定评分标准,择优确定评估机构。
(四)评审
本次投标采取线下投标会方式进行,评审委员会将依据评分标准对参加投标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分,评分第一的参选人即为最终评估机构。
1.评审标准:本次评分内容总计100分。包括四部分:第一部分为评估机构资质条件(20分);第二部分为相关服务业绩及对工作要求的响应(20分);第三部分为工作方案(30分);第四部分为报价方案(30分)。每名评审委员会成员都会形成对被评机构的最终打分(即四部分评分之和),报名机构的最终得分根据所有评委对该报名机构的最终打分计算平均数形成,评分第一的参选人即为最终评估机构。
2.确定投标结果:管理人将于2023年12月11日17:00前通过电话或邮件形式通知中选机构,未得到通知的报名机构即为未中选。
3.本次项目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
六、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潇潇
联系电话:137*****119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4A栋14层。
江苏宝能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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