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业务用房及配套附属用房智能化系统安装工程所需设备招标公告
审判业务用房及配套附属用房智能化系统安装工程所需设备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及配套附属用房项目,已由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并发改投字[2011]85号文批准建设。现对智能化系统安装工程所需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长兴南街11号,建筑面积为75000㎡,6层框架剪力墙结构。
2.招标内容
2.1招标内容:对智能化系统安装工程所需设备采购,共划分为六个包,投标单位可以对其中1包或多包进行投标,所报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
第一包:机柜及布线采购;
第二包:视频监控采购;
第三包:门禁及一卡通设备采购;
第四包:计算机网络系统采购;
第五包:会议系统采购;
第六包:楼宇智能化采购;
上述各包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2交货地点:项目工地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制造商唯一授权的代理商;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具有同类型货物的供货业绩;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投标报名及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三套: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商应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③社保登记证或能证明201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内投标人任意一次交纳了社保金的凭证(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四险任意一种);
④上年度审计报告;
⑤检测报告;
⑥同类型货物的供货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报名时间:2016年3月4日至2016年3月8日,每日8:0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报名地点:太原市都司街18号中奥名邸1003室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符合本公告资格要求并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企业即可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发售时间:2016年3月4日至2016年3月8日,每日8:0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发售地点:太原市都司街18号中奥名邸1003室
六、开标
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太原罗克佳华工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和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84
联系地址:太原市都司街18号中奥名邸1003室
邮箱:hxdzb126@126.com
备注:
1、投标单位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投标。
2、投标单位可登录太原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www.taiyuan.jcy.gov.cn),点击“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查询;也可通过“太原检察”微信公众号(tyygjcpt)点击“行贿查询”。
3、联系查询:太原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太原市万柏林区望景路10号)。
联系电话:****-*******
标签: 审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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