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王河上游生态公园(福王生态公园)工程(PPP)招标公告
赵王河上游生态公园(福王生态公园)工程(PPP)招标公告
菏泽市赵王河上游生态公园(福王生态公园)工程(PPP)项目进行社会资本征集,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菏泽市赵王河上游生态公园(福王生态公园)工程(PPP)项目
项目编号: HCFWS2015-007
二、项目实施机构:菏泽市国土资源局
三、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菏泽市赵王河上游生态公园(福王生态公园)工程(PPP)项目,北起长江路、南至万福河,万福河至长江路长约2公里,河道治理部分1860米,工程分三段实施,牡丹路以东延续天津园林设计院规划方案,绿线宽度70-150米;牡丹路与铁路之间参照洙水河公园,绿线宽度60米;万福河至铁路段,开挖长约710米,底宽30米,深度约2.5米的沟渠。在万福河与赵王河引水口下游修建橡皮坝一座,设计提排量应不小于5立方米/秒;对滨河路、黄口医院、牡丹路、武屯路、长江路等5个涵洞进行新建或改建,满足通水需要。为改善城市环境,将牡丹路以东、赵王河两岸的居民点一并改造,总面积约568亩。
2、合作模式:
2.1运作模式:本项目按照“BOT方式”运作。由本次政府采购甄选的社会资本与政府指定机构合资成立项目公司(SPV),政府方出资比例不超过10%,SPV公司负责投融资、建设和维护运营。
2.2合作期限:本项目计算期为17年,其中建设期为2年,计划2016年开工,2017年底完工,运营期15年。
2.3保障措施:除项目自身盈利返还部分外,其余部分以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形式全部纳入财政中长期跨年预算,通过主管部门对本项目的绩效考核(80分及格)后,可全额支付,未通过主管部门考核的,另行协商。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1、要求申请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2亿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
3.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具有雄厚的投融资、偿债能力,其201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净资产总额应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201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0%。
4.具有丰富的同类项目建设管理经验,投资在2亿元以上的类似项目至少一个,以提供的合同协议书为准。
5.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最近连续三年(如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应自成立之日起)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6.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如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应自成立之日起)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未被禁止进入菏泽市政府采购市场。
7.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资格要求为:
(1)联合体各方均应为独立法人资格,
(2)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三名。
(3)联合体各方应以协议方式明确约定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在资格预审响应文件中将联合体协议一并提交采购人;联合体中选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共同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成员中至少有一方须满足第2、3条要求,联合体成员中至少有一方须满足第7条要求且做为牵头人。
9. 未参加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也可以领取采购文件,参加竞标,但需按照公告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参与资格后审并审查合格。
五、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请登录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zzfcg.gov.cn网站下载。
六、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100000.00元。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2016年03月15日9点30分前按以下汇款信息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汇入,汇款单位名称要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称一致,否则报价无效。
交纳磋商保证金信息:
1、收款单位名称:菏泽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局;
2、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牡丹支行;
3、账号:2338 1981 3652
八、磋商会议举行时间、地点:
时 间:2016年 03月15日上午09时30分。
地 点:菏泽市牡丹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昆明路牡丹区区委便民服务中心二楼)。
九、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菏泽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 许科长 电话:187*****688
联系地址: 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中华路659号
采购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59*****347 邮箱: sdfzcx01@163.com
联系地址:菏泽市人民路数码大厦A座五楼 邮编:27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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