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贫困林场扶贫项目高桥林场生产道路建设招标公告

国有贫困林场扶贫项目高桥林场生产道路建设招标公告

国有贫困林场扶贫项目高桥林场生产道路建设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受宁阳县国有高桥林场的委托,对国有贫困林场扶贫项目高桥林场生产道路建设项目项目及其相关服务以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15-203

项目编号:LRZBTA2016-002

2、项目名称:国有贫困林场扶贫项目高桥林场生产道路建设项目

3、项目概况:高桥林场生产道路建设项目

4、预算控制价

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45.16065万元。

5、供应商资格要求

5.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5.2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5.3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备注:泰安市本地施工企业、外市(地)进泰施工企业须由招标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办出具);

5.4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并提供劳动保险证明,且报名与投标时需为同一名项目经理);

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评审办法:比照最低评标价法

7、谈判文件的获取

7.1时间:自2016年3月7日起至2016年3月11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7.2地点:宁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3地址:宁阳县建设银行南100米路西政务服务中心南三楼;

7.4方式: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代表资格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本单位养老保险手册或保险有效证明)、“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备注:泰安市本地施工企业、外市(地)进泰施工企业须由招标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办出具,此证明需要在报名期间在宁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机构出具,报名结束后不予开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按宁政办发【2015】47号文执行,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拟派建造师执业注册证书、安全生产B证及养老保险手册或保险有效证明(项目负责人材料一经提交,未经采购监管科备案不得擅自更换)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及购买文件;

7.5售价:每套人民币450元整,售后不退。

8、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及地址

8.1递交时间:2016年3月17日13时30分起至14时00分止;

8.2截止时间:2016年3月17日14时00分;

8.3递交地点:宁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4地址:宁阳县建设银行南100米路西政务服务中心南三楼。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9、联系方式

9.1 采购人:宁阳县国有高桥林场

地址:宁阳县国有资产管理局附近

E-mail:sdnyhh@126.com

邮编:271400

电话:138*****937

联系人:黄主任

9.2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项目经理:肖砚利

地址:泰安市虎山东路畜牧局东综合楼三楼

E-mail:lrzbta@163.com

邮政编码:271000

电话:189*****288

传真:****-*******

10、监督部门

宁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标签: 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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