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视系统及安装招标公告

导视系统及安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龙泉驿区医疗救治中心(区一医院)导视系统采购及安装已由成都市龙泉驿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龙发改审批【2014】4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成都市龙泉驿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成都市龙泉驿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成都市龙泉驿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龙发改审批【2010】47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人:成都市龙泉驿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2.2、项目名称:龙泉驿区医疗救治中心(区一医院)导视系统采购及安装;

2.3、招标范围:龙泉驿区医疗救治中心(区一医院)导视系统采购及安装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所有内容;

2.4、建设地点:龙泉驿区;

2.5、计划工期: 80 日历天(进场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采购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具有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的文化传播公司或标识制作公司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须包含标志标牌的设计及安装。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3 月 5 日至2016年 3 月 9 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 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成都市龙泉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泉驿区北泉路777号政务中心六楼) 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除单位介绍信收取原件外,其余资格审查资料需验原件收取加盖鲜章的复印件,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 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3 月 28 日 10 时 00 分,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泉驿区北泉路777号政务中心六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成都市龙泉驿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龙都南路109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华星路16号“在水一方”二楼

联 系 人:邱女士

电 话:***-********

传 真:***-********

标签: 医疗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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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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