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某部库房信息化改造工程第二次

四川省某部库房信息化改造工程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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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四川省某部库房信息化改造工程(第二次)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四川省某部,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
标人为四川省某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四川省某部库房信息化改造工程(第二次),包含营区综合管
控系统、综合布线系统、环境监控系统、电子巡更系统、门禁系统、监控系统、UPS 供电系
统、安防报警系统、防雷监测系统等工程。
2.2 建设地点:乐山市夹江县。
2.3 计划工期:8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纪要等规定的全部
内容。
2.5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网址:https://www.plap.cn/)
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以公告
形式发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复印件。)
3.2 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证明材料: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3.3 财务要求:近 3 个会计年度(2020 年至 2022 年)经营成果累计盈利,最近 1 个会
计年度审计报告中审计单位无保留意见,成立不满三年的,需提供有效证明。(证明材料:
近 3 个会计年度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
3.4 诚信要求:近 3 年以来无下列情形:①在“信用中国”平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②被国家或建筑项目所在地政府工程建设主管部门,以及军委或军队建设部门通告明确禁止
投标的;③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处罚公告”中,有禁止投标军队工程在处罚
期的记录;④军委审计署抄告违规失信企业;⑤其他国家和军队明确禁止参与工程建设项目
的行为。(证明材料:查询网页截图或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3.5 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拟任项目经理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
任职,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任职。(证明材料:资格证书复印件、安考证复印
件、无在建工程在线查询截图和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3.6 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须为本单位人员且
为国内境内成员。(证明材料:职称证书复印件和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4.其他要求
4.1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2 本工程项目管理机构投标阶段配备的人员,不得是招标人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
班子成员。(证明材料: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4.3 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
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及具有入川登记证。(证明材料:入川信息网页
截图,入川登记证复印件。)
4.4 投标人保密要求:投标人无“三资”(含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及外商独资
企业)投资背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国内境内成员。【证明材料:无“三资”投资背景
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无“三资”投资背景承诺书(格式和内容自拟)、法定代表人的中华
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6.投标申请报名
6.1 报名时间及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12 月 08 日至 2023 年 12 月 14
日报名,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报名资料至四
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中路 350 号 CBD 写字楼 23 楼 19 号现场报名,逾期提交报名资料的报
名无效,报名费 200 元,文件售后不退,资格不得转让。截止到报名截至时间为止时报名单
位不足 3 家的,项目不再进行下一步流程,项目宣布流标。
申请人应在递交报名资料前以银行对公转账方式支付图纸押金 1000 元(申请人基本账
户转出),投标人转账时备注“四川省某部库房信息化改造工程(第二次)图纸押金”,图纸
内容不得外传,一经发现图纸外传的将追究法律责任。图纸押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
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账户名:四川悦瑞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荷花池支行
账 号:159389268
6.2 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报名的,须有法定代
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及报名单位为其缴纳的最近
连续 6 个月以上的养老保险凭证;
(2)年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多证)合一的《营业
执照》副本;
(3)年检资质证书副本;
(4)年检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图纸押金银行转账回执。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由招标人现场进行确认报名成功,而后发售招标文件等资料。
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14 日 17 时。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8 日 9 时 30 分,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夹
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云甘路 89 号)。
8.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受
理。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8.3 需提交的手持件: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携带
身份证原件备查;委托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
的身份证明,携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备查,投标人为投标人员购买的连续不低于近 6
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8.4 需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原件:①年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
本或三证(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③企业安全生
产许可证副本原件;④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职称证
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和企业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 6 个月养老保险凭证复印件;⑤拟派技术
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和企业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 6 个月养老保险凭证复印件。
8.5 截止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时投标单位不足 3 家的,项目不再进行下一步流程,项目
宣布流标。
9.招标投标监督
满足招标邀请规定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提交投标报名资料后,招标人拒绝受理报名的,
可拨打下列电话进行投诉。投诉受理部门联系电话:027-59561762;工作时间:工作日(8:
00-12:00,15:00-18:00);邮寄地址:武汉市江岸区。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省某部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
联系人:林先生(业务)、王先生(监督)
联系电话:18384603510、13438739731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悦瑞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三段 1 号(金牛万达广场商业区-SOHO-D 座 3706)
联 系 人:向女士
联系电话:028-8757067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改造工程 信息化 库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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