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连州市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的公告/

关于遴选连州市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的公告/

为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加强农业科技创新成果推广和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农民学科学用科技的能力,助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的通知》(粤农农函〔2023〕883号)和连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连州市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连农农函〔2023〕82号)的精神和要求,结合连州市2023年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连州市农业农村局向社会公开遴选5个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在连州市辖区内,现有科研教学推广单位试验示范基地,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的基地等。

二、示范基地必备具体条件

1、申报主体必须是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过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且基地要有自主产权或合同期在5年以上,近5年无不良记录。

2、申报主体主导品种要有较高经济价值和区域适应性,实施农业技术水平处于区内领先,市内先进以上水平。

3、种植业示范基地要求家庭农场达50亩以上;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达100亩以上;养殖业示范基地要求是生猪存栏达300头以上。以上基地均要求后续发展能力强,具备较好的基础设施。

4、申报主体有一定的技术服务能力,具备举办现场观摩,展示等条件,能承担起对周边地区技术、信息服务任务。

5、申报主体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比较规范;有可追溯记录的台账和财务记账台账。

三、申报时间

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14日

四、申报材料及程序

1、各申报主体认真填写《连州市2023年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报表》,申报时需附上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申报主体基本情况简介、土地流转相关证明材料、生产经营会计报表或财务收支记录、申报主体管理相关制度、投入品生产记录、产品质量、环保、科技成果等方面的证明材料和其他证明资料,并装订成申报书(一式五份)签字盖章于2023年12月14日17:30分前报送至连州市农业农村局市场信息化合作交流与科技教育股,逾期不予受理。

2、连州市农业农村局成立专家评审小组对各申报主体的资料进行审核,再对申报单位进行现场考察,将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进行评审、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连州市农业农村局确定连州市2023年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名单。

地 址:连州市湟川北路144号,连州市农业农村局2号楼3楼(市场信息化合作交流与科技教育股)。

联系人:黄观妹 联系电话:0763-*******


附件:连州市2023年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报表.docx



连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8日



标签: 基层农技推广 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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