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公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雁山区人民检察院党建引领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文化建设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GLZC2023-C3-990638-GXGX
广西公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雁山区人民检察院党建引领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文化建设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GLZC2023-C3-990638-GXGX
项目概况
雁山区人民检察院党建引领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文化建设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http://www.zcygov.cn(政采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9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分标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规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3年12月19日,每天上午1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http://www.zcygov.cn(政采云平台)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9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12月19日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桂新区西城中路69号西辅楼四楼)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解密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分标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于小微企业),本项目不接受非上述企业参与磋商。
3.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gl.zfcg.zcy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ggzy.jgswj.gxzf.gov.cn/glggzy/【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
5.响应文件解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政采云”平台自动提取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各供应商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后30分钟内(2023年12月19日上午10时00分至10时30分),登录“政采云”平台,通过“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密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或超时解密的,系统默认自动放弃,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6.本项目需要供应商代表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天,按磋商小组要求及时登陆“政采云”平台等候在线磋商及提交最后报价。
7.“政采云”平台在线响应(电子响应)相关事宜说明:
7.1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采购,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参与在线响应(电子响应),并应做好以下相关准备工作:①在“政采云”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操作方法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办事指南);②完成CA证书申领和绑定(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办理流程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完成CA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供应商尽快办理);③下载“广西壮族自治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管理系统--供应商客户端”(操作方法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以下称“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并安装成功,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的身份认证,确保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④自备计算机和网络设备并确保能接入互联网(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设备确保可进行视频通话和读取政采云CA证书)。因供应商未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参加本项目在线响应(电子响应)或响应失败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2在线响应(电子响应)具体操作流程参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详见桂林市政府采购网—采购资讯—重要通知);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雁山区雁山街道雁山街315号
项目联系人:韦丽
项目联系方式:07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公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桂林市秀峰区红头岭20号1栋
项目联系人:彭佳伟
项目联系方式:0773-*******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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