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涟水河二期治理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含监理平行检测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采购公告
湘潭县涟水河二期治理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含监理平行检测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采购公告
湘潭县涟水河(二期)治理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含监理平行检测)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2023年12月8日
湘潭县水利局的湘潭县涟水河(二期)治理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含监理平行检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县涟水河(二期)治理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含监理平行检测)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潭县财采计【2023】******
3、采购代理编号:LYZC-********
4、采购项目预算:******元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7、合同履行期限:全过程监理。全过程工程监理。自项目施工准备阶段至项目竣工验收和缺陷责任期(与工程建设周期及缺陷责任期同步)。
8、本项目要求提供以下保证:
t磋商保证金:不高于采购项目预算的 2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名称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01 | 湘潭县涟水河(二期)治理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含监理平行检测)项目 | 湘潭县涟水河(二期)治理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含监理平行检测)项目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 | 1.监理阶段: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 2.监理项目建设地点:业主方指定的工程地点。 3. 监理范围: 本工程为湘潭县涟水河二期治理工程位于易俗河镇,预算编制内容包含: 3.1.K12+915-K14+400进行加高培厚,新建防浪墙,长1485km; 3.2.K14+400-K14+700进行加高培厚,新建防浪墙,并进行护坡护脚,长0.3km; 3.3.对提基渗漏(K14+980-K15+500、 K15+600-K16+680,K17+040-K17+340)进行高压摆喷灌浆防渗,长1.9km; 3.4.K18+090大王坝低排闸拆除重建; | 1、监理服务期限:全过程工程监理。自项目施工准备阶段至项目竣工验收和缺陷责任期(与工程建设周期及缺陷责任期同步)。 2、该项目实行总包干价(招标范围外不予调整,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报价风险)。在合同实施期间,监理服务费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 3、付款条件:工程项目完工支付合同金额的7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工程量复核并上交监理资料后后付至合同金额的90%,余款在市级或者省级相关部门审核后无息支付。 |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强制采购: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鼓励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
(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5)支持乡村振兴采购政策。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质条件:
2.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1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2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2.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水利工程项目从事监理业务,人员必须能在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进行人脸识别系统考勤打卡。
2.4 本项目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为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
2.5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8〕28号),凡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陆仟元整(人民币)。
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
3、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转入(注: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并备注项目编号)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保证金专户。
全称: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帐号:8825 0312 0000 0326 2
开户银行: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芙蓉支行
4、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特别提示:
(1) 开标现场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查验投标保证金情况,以核对投标人单位账户相符的银行到账单原件为准,各投标单位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
(2) 保证金到账情况请及时关注,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致电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室进行查询,避免因未按采购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而导致废标。
(3)投标人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4)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公告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由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室以银行转帐方式自动退还给投标人。
(5)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经采购人同意退还后,五日内由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室以银行转账方式予以退还。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1、请从2023年12月8日起至2023年12月15日止,每天上午08:30时到12:00时,下午14:30时到17:00时(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湘潭市湘潭大道众一国际C栋3楼)
3、获取磋商文件的材料要求:(1)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法定代理人委托授权书(委托购买);(4)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采购人对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上发布。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0日(星期三)10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湘潭市湘潭大道众一国际C栋3楼)。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在开标会议现场身份验证时向采购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签字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邀请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示。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疑问及质疑
1、潜在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江媛 赵玲 电 话:0731-********
2、采购人
采 购 人:湘潭县水利局
地 址:湘潭县易俗河镇
联 系 人:陈烁
联系电话:0731-********
3、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市湘潭大道众一国际C栋3楼
联 系 人:江媛 赵玲
联系电话: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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