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聘用服务第2次

律所聘用服务第2次

项目需求详情

负责市工交商贸办、市国有企业留守处管理中心(包含管理中心负责管理的14家留守处)的法律事务。包括(一)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二)参与重要文件合法合规审核;(三)为重要改革事项、案件、重大经济活动提供法律服务;(四)参与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以上述部门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五)为涉法涉诉案件、案件、重大突发和敏感案(事)件以及重要舆情处置等提供法律服务;(六)参与处理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诉讼、仲裁等应诉案件;(七)市工交商贸办、市国有企业留守处管理中心(包含管理中心负责管理的14家留守处)委托、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负责工交商贸办、市国有企业留守处管理中心(包含管理中心负责管理的14家留守处)法律事务,法律咨询费(法律意见书)、服务咨询费一件500元;诉讼案件费一件3000元;法律咨询费(法律意见书)和信息服务费30件以下按件计算,诉讼案件费20件以下按件计算;法律咨询费(法律意见书)和信息服务费30件以上,诉讼案件费20件以上不在另行收费。费用结算方式:待双方合同履行完成后,一次性结算。
中标价包含食宿、交通差旅费。我方不再另外支付。中标价低于法律咨询费(法律意见书)、信息服务费、诉讼案件代理费按件计算总和,按中标价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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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律所聘用服务(第2次)

项目标的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服务周期:365天

报价方式:价格

评选方式:价格最低

最低价相同评审办法:按供应商报价的先后顺序确定

竞采最低限制:¥*****

服务实施地: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文化路27号

询价通知书:

联系人:

报名开始时间:2023-12-08 19:57:43

报名结束时间:2023-12-13 00:00:00

发布时间:2023-12-08 16:57:43

采购编号:HLJGCYC230*****202********

采购单位:鸡西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1家。

允许1家中选

是否需要上传响应文件:是

供应商资格: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二、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无。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必须是取得律师资格证5年以上,国企法律服务经验3年以上的律师,律师事务所需派驻上述律师每周不少于2天到工交商贸办(市国有企业留守处管理中心)坐班提供法律、案件的咨询服务,有疑难案件共同接待研判。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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