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询价通知单
采购项目询价通知单
一、项目名称:弋江公安分局采购警用踏板摩托车
二、采购单位:芜湖市公安局弋江公安分局
三、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2、预算金额: 30 万元
3、最高限价: 30 万元
4、项目内容:采购警用踏板摩托车10辆。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是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经销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4、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五、询价方式和成交供应商确定:
1、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采购清单,应对每件产品进行合理报价,并提供产品品牌型号,清单中所涉及的所有产品名称、型号、数量等均不允许负偏离。
2、本次询价采取低价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总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本项目第一成交供应商,总报价次低的供应商为本项目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
3、若供应商在有效投标报价范围内出现总报价相同的情况,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4、第一成交供应商成交后放弃或被取消成交资格的,由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标,并依次类推。
六、报价依据及风险
1、供应商报价前应认真阅读本次采购项目询价文件,报价一经报出,不可撤回,视同供应商完全理解并接受本次询价的全部要求。
2、供应商的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总报价无效。
3、总报价等于各分项报价与各项费用之和,不得采用总价下浮的方式。货物报价一览表中标明的单价应为履行合同的固定单价,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总报价包含了交付使用前的全部费用,包括生产制造费、人工费、保险费、运输费(含搬运费、分部门发放费)、验收费、质保期内的维修费、其他费用(如包装费、仓储费、资料费以及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其他费用)及所有价内价外税金及合理利润等。
七、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和方式:
2023年 12 月 15 日上午9时00分前将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到 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弋江公安分局五楼政工纪检大队517办公室 (报价单应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
八、询价响应文件组成部分:
(1)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需要递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需附上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和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
(3)《询价响应文件》 (每页均要盖章);
注:授权委托书、居民身份证和营业执照需加盖单位公章。
采 购 需 求
前注:
1、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有关工作的通知》及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下列采购需求中标注进口产品的货物均已履行相关论证手续,经核准采购进口产品,但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未标注进口产品的货物均为拒绝采购进口产品。
2、下列采购需求中: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目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3、下列采购需求中:标注▲的产品(核心产品),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主要中标的承诺函》中填写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信息。
4、标“ ★ ”项,必须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如不满足或负偏离将导致投标无效。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付款方式 | 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 |
2 | 供货及安装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供货及安装期限 | 合同生效后 15 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货品的交付。 |
4 | 免费质保期 | 以交付日期起,整车12个月或 ***** 公里(以先到计算)。 |
5 | 车辆及系统培训 | 对使用人进行车辆及系统操作培训 |
二、货物指标需求
序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参数及要求 | 数量 | 单价 |
1 | ▲执法执勤摩托车 | ★1、发动机型式:单缸、四冲程; ★2、气缸工作容积(ml):250±2; ★3、最大功率(kw/rpm):>15; ★4、最大扭矩(N.m/rpm):>20; ★5、轴距(mm):>1500; ★6、制动方式:盘式; ★7、长×宽×高(mm):<2200×840×1300; ★8、制动方式:前轮盘式/后轮盘式; 9、油箱容量(L):>10; ★10、变速器形式:自动无极变速; 11、启动方式:电启动; ★12、摩托车需为:双人座位;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车型工信部车辆公告技术参数截图)。 ★13、其他要求:整车必须含2个前红蓝警灯、1个后立杆警灯、后爆闪灯、1个尾箱、2个扬声器、整车护杠、抓捕器、盾牌、灭火器固定支架、车身 3M 反光贴花、按采购人要求在车身喷涂“弋江骑警”、“弋江特巡”等标识 LOGO。 注:技术参数序号第1至12项的所有技术参数投标文件中均须提供所投车型带 “CMA ”标识检验报告扫描件; | 台 | |
2 | ▲多功能管理终端设备 | ★1、定位系统终端:基于北斗定位,通过内置定位设备接收卫星数据并提供实时定位信息; 2、定位功能指标:设置定位信息上报周期为2S。可通过管理平台查看车辆在线与离线实时定位信息并进行轨迹回放; ★3、设备信息状态上报功能指标:多功能管理终端设备应具有信息采集上传功能,可通过管理平台查询采集信息,可查询采集信息包括:定位信息、电子围栏进出预警、超速预警、卡点勤务签到、驾驶超时疲劳预警、车辆保养预警、车辆日里程数及总里程数、车辆油耗分析、车辆蓄电池电压、车辆发动机转速、怠速未熄火时长等功能性综合报表。4、自动校时指标:多功能管理终端设备应通过上位机软件、数据采集传感器、无线蜂窝网络、北斗定位卫星进行校时,连接管理平台对电子围栏进出预警、超速预警、巡逻打卡时间点进行自动校时。★5、扫码注册指标:可通过扫描二维码(包括但不限于平台、多功能管理终端设备等生成或打印的二维码)完成车辆、人员信息及单位信息绑定工作;★6、远程升级及配置功能检查:具有远程升级及远程参数配置功能,在联网状态下,可通过管理平台将升级软件升级包下载并进行升级,升级后多功能管理终端设备保持原有设置参数,参数包括但不限于车辆信息、人员信息及单位绑定信息等。 注:技术参数序号第1至6项的所有技术参数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权机构出具的带有 CMA 或CNAS 标识的检测报告扫描件。 | 套 | |
3 | 其他设备或功能 | 1、蓝牙头盔:公安定制LOGO,具有蓝牙对讲功能; 2、其他系统功能或设备。 注:其他设备或功能要适用和辅助公安骑警巡逻工作,询价时作为综合评价参考。 | 个(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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