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第五人民医院中医馆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宜昌市第五人民医院中医馆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宜昌市第五人民医院中医馆建设项目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25号住邦科技园A区12栋2单元6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1日09 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DX-YC-*******

  2、项目名称:宜昌市第五人民医院中医馆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1万元

  5、最高限价:21万元

  6、采购内容:对宜昌市第五人民医院的中医馆进行建设。(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7、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政府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提供的工程应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完成,供应商需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磋商,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3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4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1)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磋商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6.5供应商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6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1)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以上人员相互之间不得兼任。施工员、质量员须提供岗位证书原件复印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原件截图。专职安全员须提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原件截图。

  (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复印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

  (4)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所有人员须提供2023年1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复印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分公司缴纳有效);

  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提供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磋商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从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工作日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25号住邦科技园A区12栋2单元6楼)

  3、获取方式:供应商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在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25号住邦科技园A区12栋2单元6楼)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3年12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评标室(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25号住邦科技园A区12栋2单元6楼)。

  4、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单独携带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磋商会议。

  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磋商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12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评标室(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25号住邦科技园A区12栋2单元6楼)

  六、公告期限及发布媒介: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猇亭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xiaoting.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昌市第五人民医院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191*****126

  联系地址: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正大路3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伟

  联系电话:136*****682

  联系地址: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25号住邦科技园A区12栋2单元6楼

  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08日

  附件:宜昌市第五人民医院中医馆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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