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护卫服务业务外包项目征询公告
(招标编号:HCHHHT--千W-23014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民生银行股卧有限公司包头分行护卫服务业务外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等资金624万元,招标人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
洁特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因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护卫服务业务外包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护卫服务业务外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护卫服务业务外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菱
求:详见附件:
本项目不允门联合体权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2月09日09时00分到2023年12月15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电子获取(响应方按要求将货料加盖公章后整体扫描为一个pf格式发送至
指定邮箱:13948711199@139.c0m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公司,并在部件正文备注联系人及联
系电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9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兴安南路中海蓝湾财富广场C座601会议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9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内蒙吉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苹区兴安南路中海蓝湾财富广场C座601会议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日的监督富门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法特分行·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
地址:内蒙占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救物川大街
联系人:邹先生
电话:0471-333601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赛罕区兴安南路84号中海蓝湾财富广场C座601
联系人:樊增
电话:0471-4661199
电子邮件:13948711199@139.c0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
官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护卫服务业务外包项目
征询邀请书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护卫服务业务外包项且采购事宜开展
征询,邀请资质合格且具备服务能力的响应方前来参加征询,递交响应文件。本
项目采购征询事宜由征询方委托华泰建设工程项且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执行,
一、征询项日概要及要求:详见本邀请之《征询项目概要汇总表》
二、响应方资格要求
1.响应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
或供应能力的单位或自然人。
2.响应方须具有当地公安机关部门顾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响应方应自行承诺没有处于停业、敬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清算、破产
状态。
4.响应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自然人提供征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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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
5.响应方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响应方必须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依法纳税。
7.响应方成立两年以上,具有健全的组织构架、内控制度和业务管星:
8.响应方近三年(2020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01日)承揽过安保服
务类业绩(以合同为准):
9.响应方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藏止时间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
10,响应方在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合作(如有)的项
目履约过程中,没有合同违约、泄露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商
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非公开信息等事件,未被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
特分行暂停、限制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
11.响应方需以自有资源向征询方提供服务,不接受服务转包: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三、征询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23年12月09日至2023年12月15日,每天上午
9:00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2、征询文件获取方式:电子获取(响应方按要求将资料加盖公章后整体扫
描为一个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139487111990139.com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
公司,并在邮件正文备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响应方获取征询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货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整体扫
描为一个pdP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13948711199139.com,并在邮件正文备注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电话告知我单位工作人员,邮件主题命名为:项目名称+单
位名称+获取征询文件资料,资料提供不全或未按要求提供将被拒绝接收,所提
供的文件中如有虚假情况,一经发现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2营业执照副本或正本(如响应方为企业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工商行政管
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响应方公章:如响应方为事业单位,
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响应方公章:如响应方为非企业专
业服务机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响应方公章:如响应方是
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3.3保安服务许可证
3.4响应方应自行承诺没有处于停业、敬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清算、破
产状态(提供纸质承诺并加盖响应方公章):
3.5响应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近
两年【2021-2022年度(或者2020-2021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经
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告经过审计的证明材料或其基
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担保函),自然人提供征信报告:
3.6响应方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纸质承诺并
加盖响应方公章):
3.7响应方必须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依法钠税,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自然人除外,
3.7,1提供最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凭证或银行回单(复印
件加盖单位公章):
说明:响应方必须是依法徽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国家地方社会保障管理
部门或者其他相关管理部门对社会保障资金徽纳(如免缴)有特别政策的,必须
提供相关政策文件复印件以及响应方满足相关政策文件的证明文件。
3.7.2提供最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银行
回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说明:响应方必须是依法纳税的单位:税务管理部门对单位纳税有特别规定
的,必须提供相关政策性文件复印件和响应方满足政策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个
人所得税除外
3.8响应方成立两年以上(以营业执照为准),并承诺具有健全的组织构架
分
内控制度和业务管理(提供纸质承诺并加盖响应方公章):
3.9响应方近三年(2020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01日)承揽过安保
服务类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0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速法记录(包括响应方因违法经营受到
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提供纸质承诺并加盖响应方公章):
3.11响应方在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合作(如有)的项
目履约过程中,没有合同违约、泄露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商
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非公开信息等事件:未被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
特分行暂停、限制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响应方公章):
3.12响应方需承诺以自有资源向征询方提供服务,不接受服务转包(提供
纸质承诺并加盖响应方公章)
4、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征询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9日1500:00时(北
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自
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兴安南路中海蓝湾财富广场C座601会议室)】
五、联系方式
征询方:中国民生银行殿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救勒川大街
联系人:邹先生
联系方式:0471-3336018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兴安南路84号中海蓝湾财富广场C座60]
联系人:樊增
联系方式:0471-4661199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