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泰山区地块考古调查勘探劳务协作项目需求公示

泰安市泰山区地块考古调查勘探劳务协作项目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泰安市泰山区TA-H2-03-18地块考古调查勘探劳务协作项目

2、预算控制价:10.80万元

3、采购方式:自行采购(竞争性谈判)

4、项目概况:

按采购人要求完成考古调查勘探等项目的劳务组织、管理等委托服务工作,协助采购人完成考古调查勘探等项目;协助采购人对指定地块进行考古调查勘探,深度勘探至生土层,勘探完成后,协助采购人编制《考古调查勘探报告》;完成与本项目考古调查勘探相关配套服务。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满足泰安市泰山区TA-H2-03-18地块考古调查勘探劳务协作项目需求。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采购人需求。

3.需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其他标准、规范:国家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最新标准。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的相关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扶持监狱企业及残疾人企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6.交付或实施时间和地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出具合格的《考古调查勘探报告》止,实施地点: 根据采购人要求。

7. 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最新标准;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出具合格的《考古调查勘探报告》止;

服务效率:高效优质完成服务。

8. 验收标准:合格标准。

9. 资格要求:

9.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9.2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9.3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山东( https://credit.shandon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任何一个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9.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论证意见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3年12月09日起至2023年12月11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3年12月12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泰安市文化和旅游局

地址:泰安市泰山区红门路22号

2、采购代理机构:泰安市泰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东湖路1号泰景城10号楼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538-*******

标签: 考古调查 需求公示 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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