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交通行业智能化招标公告

公司交通行业智能化招标公告

江苏鸿信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拟进行对江苏鸿信系统集成有限公司苏州公司交通行业智能化项目进行采购,招标人为江苏鸿信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进行投标。

1.采购方式和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项目内容为江苏鸿信系统集成有限公司苏州公司交通行业智能化项目相关工作。本项目预估采购金额约为238万元。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具有投标工程的实施能力及资格。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2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如当日非中国人民银行工作日则按中国人民银行之前一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还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2.3如为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服务器、台式机、显示器、防火墙这四类设备每一类设备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在制造商不参与投标的情况下)。

2.4投标人必须在苏州地区设有常驻办事机构或承诺如中标后在苏州地区设立常驻办事机构。常驻办事机构必须提供注册在苏州的公司或子公司或分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以公司为租赁人的租期在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协议扫描件或以公司为持有人的房屋产权证书扫描件。如现无常驻机构,必须承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一个月内提供上述证明文件,否则视为违约。

2.5 投标人必须可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投标申请。

2.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7.1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

2.7.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7.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7.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2.7.5投标标的在中国电信或其他通信运营商商业活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影响甲方业务发展的;

2.7.6投标人的公司个人股东或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有电信中层及以上干部(包括在职、退休、离职不满三年的)或其近亲。

3.资格审核方法

资格审核采用合格制,凡通过资格审核的投标人方可进入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阶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6年3月5日至2016年3月9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南京市楠溪江东街58号江苏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8楼招标代理中心。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函)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向招标人/招标代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伍佰元(¥500),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3月25日9:30。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苏鸿信系统集成有限公司(苏州市三香路1036号)辅楼3楼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鸿信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苏州市三香路1036号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楠溪江东街58号邮电设计大厦

项目联系人:李谦

电 话: 138*****271189*****862

电 子 邮 件: ********96@qq.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系统集成 姑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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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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