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春镇塔子村2023年环境整治日常保洁项目竞争性发包公告

丽春镇塔子村2023年环境整治日常保洁项目竞争性发包公告

丽春镇塔子村2023年环境整治日常保洁项目

竞争性发包公告


塔子村2024年环境整治日常保洁项目已经于2023年第11月村民代表大会会议议定实施,拟采取公开竞争性发包形式确定整治单位,现面向社会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社会企业参与本项目竞争性发包实施。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塔子村环境整治日常保洁

(二)实施内容:1.组织保洁员5人清扫塔子村各小区公共区域约*****㎡,集中安置点溪山角小区210户2处垃圾池、渠岸香山26户1处垃圾池、望塔之家86户1处垃圾池、亚丽新居27户1处垃圾池、散居院落垃圾池2处共计7处垃圾池清运;2.不定期开展辖区内环境卫生整治24次。

(三)实施标准:符合上级部门相关规范和本村村内日常保洁服务考核细则。

(四)实施地点:全村范围内

(五)竞争性发包人:彭州市丽春镇塔子村村民委员会;

(六)资金来源:2024年社区保障资金;

(七)控制价: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为:8.84万元;

本次最高限价按照近三年本村此类项目平均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

(八)服务期限: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九)服务标准:丽春镇塔子村村内日常保洁服务考核表细则;

(十)付款方式:每月监督,每月验收,验收达标后按季度付款;如验收未达到上级服务标准,按相应分数扣除当季服务费。

二、竞争性发包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条件:企业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资质证书且注册资金大于预算总价,具有信誉良好。

(二)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竞争性发包的企业于2023年12月8日上午9:00至2022年12月14下午5:00到塔子村村民委员会报名。报名详细地址:四川省彭州市丽春镇塔子村村民委员会。联系人:曾辉,电话:159*****549

(三)报名所需提交资料:参加竞争性发包的企业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套报名(复印件须注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并加盖鲜章)。受委托的报名人须持法人代表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正反两面)。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若书。

三、竞争性发包保证金缴纳

本项目竞争性发包申请人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竞争性发包保证金人民币3000元(不接纳个人名义缴款),大写叁仟元整。保证金的具体金额暂定为最高限价的3%(向上取整至千元)。若竞争性发包申请人中选,竞争性发包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若竞争性发包申请人未中选的,在中选人签订《服务协议》后予以退还(不计息,银行转账)。若竞争性发包申请人未按规定参与竞争性发包、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竞争性发包保证金不予退还。

竞争性发包保证金转账至:成都农商银行彭州丽春支行(凭存根到塔子村村民委员会开具票据)。

户名:四川省彭州市丽春镇塔子村村民委员会;

账号:022*****012**********

款项来源填写为:丽春镇塔子村2024年环境整治日常保洁项目竞争性发包保证金。

缴纳保证金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14日下午5:00。

四、竞争性发包资料的组成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鲜章)、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信用代码证(复印件盖鲜章)等相关证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鲜章)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三)信誉、财务及业绩证明;

(四)报价函。

(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五、竞争性发包时间和地点

(一)竞争性发包时间:2023年12月22日,北京时间9:00。

(二)竞争性发包地点:丽春镇塔子村党群服务中心会议室。

(三)竞争性发包申请人现场提交的资料:(密封并加盖公章)1.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鲜章)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信誉、财务及业绩证明;2.缴纳竞争性发包保证金的票据;3.报价函;4.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书。

(四)竞争性发包程序:评选实行现场开标,如竞争性发包申请人大于3家需现场制作3个入围标签,被评定为有效标书的竞争性发包申请人在村监督小组的监督下进行抓阄,抓到入围标签的3家竞争性发包申请人入围竞争性发包,作现场陈述及答疑(有效标等于3家的,全部直接入围,不再抓阄;有效标书少于3家的作流标处理,重新进行公告竞争性发包)。入围的竞争性发包申请人作现场陈述后由评审委员会采取投票方式择优选择两家,价格从低到高分别作为第一、二名中标候选人;若两家都为最低报价,则由评标组以抽签方式在最低报价单位中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六、中选公示

本工程中选公示期从2022年12月23日至2022年12月29日。

七、合同签订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与第一中标候选人签订《服务协议》。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签订合同的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将与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服务协议》。服务协议签订后,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必须在2024年1月2日进场实施。

四川省彭州市丽春镇塔子村村民委员会

2023年12月8日


丽春镇塔子村2024年环境整治日常保洁服务

考核表细则

( 月 日)

序号

督查考核标准(100元/分)

存在问题

扣分情况

1

清扫保洁

全天分时段普扫一次,未按时清扫每次扣1分。

2

清扫保洁时段人员缺岗、脱岗,每人次1分。

3

每日不定时清理清除路沟积泥、积水、垃圾,每一处扣0.5分。

4

垃圾桶有满溢、清洁不彻底、外观不干净、未套袋,每处扣1分。

5

清扫保洁垃圾未及时清除转运,停留在道路上,将垃圾倒入绿化带、河道和扫入排水沟,每处扣0.5分。

6

清扫保洁的责任区域有堆积物、砖瓦土石、积灰积泥、瓜果皮核、纸屑、塑料袋等垃圾一处扣0.5分。

7

小区绿化带可视范围有白色垃圾、杂物一处扣0.5分。

8

作业人员上岗未穿戴环卫标志服,未做到着装整洁、两人以上聚在一起闲谈、干私活和串岗发现一次扣0.5分.

9

未规范摆放垃圾收集容器,或垃圾收集点垃圾清运完但周边环境不整洁;每处扣0.5分。

10

保洁人员焚烧各类垃圾,每次扣5分。

11

作业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等上张贴或喷涂的“牛皮癣”未及时清理清洗或清理后造成第二次污染;每处扣0.5分。

12

清扫保洁人员、消杀灭蝇人员及项目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和管理规定,服从镇村管理人的督导、检查和工作安排;每违反一项扣2分。

13

每周要组织一次对本村、小区、保洁死角的专项整治;此项工作不及时或工作效果较差的每次酌情扣1-2分。

14

每周对垃圾桶、垃圾房、分类垃圾收运点、道路灯杆、道路指示牌等环卫设施清洗不少于1次,此项工作不及时或工作效果较差的每次扣1分.

15

垃圾清运

作业范围内的所有垃圾(房)池每天上午10时前第一次收运完毕,未按时清运,发现一处扣2-5分。

16

作业机具保洁

保洁车、垃圾运输车等要定期保洁消毒,确保作业机具干净,未及时保洁消毒,每发现一次,扣1-2分。

合计

甲 方 检查人员签字 :
乙方 陪同检查人员签字: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标签: 环境整治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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