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县2023年10.06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EPC+O项目第三方决算审计、质量检测及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二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潢川县 2023 年 10.06 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 EPC+O 项目第三方决算审计、
质量检测及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二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KZB-2023-FW-01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县
一、招标条件
本潢川县 2023 年 10.06 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 EPC+O 项目第三方决算审计、质量
检测及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742.81 万元,招标人为潢川县智慧农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潢川县 2023 年 10.06 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总面积 10.06 万亩,涉及
魏岗镇、来龙乡、谈店共计 3 个乡镇 20 个行政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土壤改良、
新建提灌站、坑塘、机井、生态渠、新建渠系配套建筑物、稻虾综合种养整治、道路建设,
绿化工程及环境整治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2)潢川县魏岗镇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 EPC+O 项目第三方质量检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2 潢川县魏岗镇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 EPC+O 项目第三方质量检测)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
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
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
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材料(提供 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材料,新
成立企业自成立之日起计算,如享有免税政策的,提供免税证明);
④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 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缴纳证
明材料,新成立企业自成立之日起计算,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
应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相关承诺函或声明,格式自
拟);
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声明)。
⑦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规定,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
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中的任何一个名单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间点: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信用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投标人将查询结果截图附在投标文件内;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查
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
不一致的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
⑧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或者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
等状态;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
情形;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提
供相应承诺);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有同时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类乙级及以上资质、水
利工程质量检测混凝土工程类乙级及以上资质、水利工程质量检测量测类乙级及以上资质;
2.2 投标人须具有省级以上计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资质证书;
2.3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或(水利)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4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2 月 09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3 年 12 月 15 日 23 时 59 分
获取方式: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2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上传文件递
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2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新郑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潢川县 2023 年 10.06 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 EPC+O 项目第三方决算审计、
质量检测及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
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潢川县智慧农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中科国评科技研究
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二标段(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潢川县 2023 年 10.06 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 EPC+O 项目第三方决算审
计、质量检测及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二标段(二次)
2.2 招标编号:ZKZB-2023-FW-011
2.3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 建设地点:潢川县魏岗镇。
2.5 总投资额:涉及魏岗镇 51573(亩)工程建安费约 20629.092 万元。
2.6 项目金额:约 144.4 万元。
2.7 建设规模:潢川县 2023 年 10.06 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总面积 10.06 万亩,
涉及魏岗镇 51573(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土壤改良、新建提灌站、坑塘、机
井、生态渠、新建渠系配套建筑物、稻虾综合种养整治、道路建设,绿化工程及环境整治等。
2.8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2.9 招标范围:本标段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 EPC+O 项目第三方质量检测,并提交工程质量
检测报告。
2.10 质量标准:依据国家现行有效的规范、规程、标准进行检测,对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和
准确性负责。
2.11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1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13 定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
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
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
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材料(提供 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材料,新
成立企业自成立之日起计算,如享有免税政策的,提供免税证明);
④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 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缴纳证
明材料,新成立企业自成立之日起计算,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
应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相关承诺函或声明,格式自
拟);
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声明)。
⑦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规定,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
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中的任何一个名单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间点: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信用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投标人将查询结果截图附在投标文件内;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查
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
不一致的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
⑧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或者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
等状态;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
情形;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提供
相应承诺);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有同时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类乙级及以上资质、水
利工程质量检测混凝土工程类乙级及以上资质、水利工程质量检测量测类乙级及以上资质;
2.2 投标人须具有省级以上计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资质证书;
2.3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或(水利)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4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须知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方式。
(1)投标单位投标前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成为会员,详细内容见中心网
站—通知公告--《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信息库注册的通知》流程,再进行
网上投标。
(2)使用电子评标方式评标时,潜在投标人须同时取得 CA 密钥(详见 http://www.xzggzy.cn
【下载专区】-《信安 CA 数字证书办理指南》)。CA 密钥办理联系电话:0371-63385530。
(3)请各潜在投标人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xzggzy.cn)”会员系
统进行网上投标(操作方式详见 http://www.xzggzy.cn【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
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审查以投标文件中上传的电子件为准。
五、投标保证金缴纳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
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2、缴纳日期:2023 年 12 月 09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9 日 09:30 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3、缴纳方式:
①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拟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转入。
保证金账号信息:
户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郑州银行新郑支行
账号:888100020061264
保证金支付流程:按照公告中发布的保证金账号信息进行基本户转账,转账成功后及时在交
易中心系统中进行保证金查询,具体操作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
标人操作手册》”。(注:所报标段一次性足额支付;支付账号必须与交易中心注册的单位名
和银行账号一致。)
②投标担保:投标单位拟开具电子保函的,请按照电子保函系统操作要求,自主选择保证人。
电子保函的相关操作方法请查看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电子
保函申请操作手册》。
六、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 年 12 月 9 日至 2023 年 12 月 15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下载。
3、方式:
(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
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
电子投标文件。
(4)售价:0 元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 年 12 月 29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 年 12 月 29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郑市不见面开标大厅。通过 PC 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不见面
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
http://www.xzggzy.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投标人无需寄送
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 CA 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
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新
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操作说明》。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
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九、发布公告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潢川县智慧农业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潢川县老城街道办事处迎宾花园小区 4 号楼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0376-2037778
代理机构:河南中科国评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丰产路街道政六街 32 号河南省科研平台服务中心 4 楼 421-430
联 系 人:郭靖华
联系电话:17335705339
监督部门:潢川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潢川县航空北道西 118 号
联系人:闻先生
联系电话:0376-3931692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潢川县农业农村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潢川县智慧农业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潢川县老城街道办事处迎宾花园小区 4 号楼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376-203777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科国评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金水区丰产路街道政六街 32 号河南省科研平台服务中心 4 楼 421-430
联 系 人: 郭靖华
电 话: 17335705339
电子邮件: 734350588@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